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黑心法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45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
(共 2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psb
级别:
知名人士
x0
x33
分享:
▼
我知道你想表达什么意思,然而,现在许多行业的聘雇资讯,其实都是经过转介的,例如你的案例来说,虽然广告上呈现某个公家机关的职缺,但其实是该公家机关委托人力仲介公司代为寻找聘雇人员。也由于工作需求是由该机关产生的,自然在面谈或是接触的过程中,都会是该机关的人员。
人力仲介公司基本上不会「常备」人员,也不存在职缺,但是在聘雇契约签订时,其仲介的角色就会出现。换言之,在你的案例来说,与其要说法官黑心,不如说业者黑心+你自己注意不够,法官如果顺着你的意见判决,那才叫做黑心,叫做违法判决。
~Spsb法律服务&资讯网站~
ILF网路法律论坛:http://www.ilf-tw.com/
ILF网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x
0
[10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7-10-18 15:03 |
a960608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你看任何一份判决书一定合理 ,没有法官会笨到写出不合理的判决书 ,问题重点在于判决书不用附
上证物与笔录,一般查看判决书的人也看不到证物与笔录,而法官对证物与笔录偏袒取舍,就造成判决是否公正,以本案为例:
判决书以「经济部工业局北区工业局管理处 - 所辖工业区服务性业务人力派遣 - 劳务采购契约书」
为用人依据,但该劳务采购契约书中第二条 : 履约标的
乙方(宜兴公司)应给付之标的及工作事项 : 乙方必须遴选能胜任依规范说明书上所述之各工作地点之需求人员至甲方(经济部工业局)指定地之工作场所服务 .
而本人与宜兴公司完全没有接触 ,是甲方所属单位中坜工业区服务中心应征.完全违反该劳务采购契约书中第二条 : 履约标的 规定,在判决书中法官不完全不提,法官是否瞎了眼 ? ? ?
x
0
[1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10-19 00:20 |
Spsb
级别:
知名人士
x0
x33
分享:
▲
▼
你的败诉理由只由一个,就是你没有跟甲方签约。如果你白纸黑字签下的乙方契约都可以随便否定,那连书面都拿不出来的甲方契约,更没理由认为存在。
~Spsb法律服务&资讯网站~
ILF网路法律论坛:http://www.ilf-tw.com/
ILF网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x
0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0-19 02:48 |
prettymomo
级别:
小人物
x0
x22
分享:
▲
▼
这样就叫黑心法官‧似乎太沉重了点吧!
法律这门学问的本质,本来就是当事人双方与法官三方面的论理角力战
此审级即使败诉,亦仍有救济途径的方式阿
毕竟,法官是人不是神,判断就不会有出错之时?
x
0
[13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7-10-22 01:36 |
a960608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烦请转往下列网址直接观看
http://board.get.com.tw/lawyer/boa...sp?repno=58728
x
0
[1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0-24 22:44 |
Spsb
级别:
知名人士
x0
x33
分享:
▲
▼
所以说最正面的态度,你只要证明你的确跟甲方(经济部工业局)有签定雇佣签约,你就赢了。标准一样,如果用你自己所有的论调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你才会胜诉。反之~说再多都是白说~
~Spsb法律服务&资讯网站~
ILF网路法律论坛:http://www.ilf-tw.com/
ILF网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x
0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0-25 01:55 |
kk3265
级别: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
搞法律的人,习惯施展这一招,本来单纯的事实,套用以法律文字拐弯抹角的叙述,结果就没几个人听得懂啦。
x
0
[16 楼]
From:APNIC |
Posted:
2007-10-25 03:41 |
a960608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
搞法律的人,习惯施展这一招,玩弄文字,
让人看不懂,他们才有机可乘,他们才有机可赚钱.
x
0
[1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11-15 10:52 |
creatscreat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89
分享:
▲
▼
这个话题在高点已经谈到快烂掉了吧
x
0
[18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3-19 16:12 |
聿岚
级别:
小有名气
x113
x561
分享:
▲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x
0
[19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8-03-20 10:10 |
<<
上页
1
2
>>
(共 2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