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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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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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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关于客体错误的问题
请问各位大大~

关于客体错误的问题

例如:
甲欲杀乙,也准备好刀了,却误认丙就是乙,因此将丙给砍死~
基本上甲对丙依然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这我可以理解)
但是甲对乙为何不成立犯罪?(老师说的)
是我听错,还是真是如此?

即使甲对乙没有着手实行
但是刑法271条第3项,预备犯有罚,
而预备犯不就是着手前的预备动作吗?

以上是我的疑问~
我怕我的观念有问题
烦请各位高手指点方向~

感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0-15 23:38 |
m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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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错误有分等价客体错误和不等价客体错误
这题是说等价
甲杀丙是故意杀人既遂,而甲欲杀乙成立杀人末遂
一行为犯数罪,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至于预备犯~这里的甲已经着手了,只是杀错人
所以不成立预备犯
表情 应该是这样吧!最近我也开始有些搞混中,唉~
已经念第二篇了,还是拼不起来~共勉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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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人性本恶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17 22:59 |
snoopy-ap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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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的确是因为   已经有杀人了~所以 杀人罪大于预备...这是今天去补习班问低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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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1 13:23 |
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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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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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热心地大大~

所以说是因"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啰!
因此甲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恩~感谢两位~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2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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