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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vnic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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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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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教法律人(或者知道的人) 謝謝 感恩 請幫我翻譯
1.本件所應審究者厥為上訴人當時有無對被告施以「恐嚇危害安全方法催討債務,並責令簽發面額一千二百萬元之本票」

---->本件所應審究者厥為----->此句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2.從而依修正後規定應踐行之訴訟程序,例如被告對證人之對質、詰問權等事項,倘被告未捨棄時,均應依修正後之程序為之,並就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及施行後所合法取得,均具有證據能力之證據資料,本於合理之心證以定其取捨。

---->從而---->此句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3.乃原判決逕於事實欄內認定「甲○○及黃敏發二人,基上原因,而心生不滿,為繼續催討賭債及報復,甲○○乃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二時許,先向李再乾借得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槍枝及子彈,未經許可而持有之」(見原判決第二頁倒數第九至六行),但未於理由內說明何以被告在原審之陳述可採,其在檢察官偵查及第一審法院之陳述不可採之證據,即有調查未盡及判決理由不備之
違誤。

----->基上--->此句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4.揆諸首揭法條規定,其審判外之陳述自不得作為證據,原判決竟援引據為認定被告有罪之證據,即有判決違背法令之處;況刑事訴訟法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通過,凡刑事訴訟法修正後仍繫屬於各級法院之案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之刑事訴訟法終結之,此觀之該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三規定甚明


--->揆諸首揭法條規定--->此句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5.其價值本較系爭標的物係供銀行使用之價值為低

---->系爭標的--->此句是什麼意思呢?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02 02:47 |
寶貝七點鐘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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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句意思,應該是: 本案件所應該要審理應為上訴人當時有無對被告施以....
2.從而:然而
3.基上:基於上述
4.揆諸首揭法條規定:參考一開始所揭示的法條規定
5.應該是"系爭標的物":案件中有所爭議的標的物

法律用語都會有點點文言,所以就有點像古人說話,用字很精準...
希望這樣解釋對你有幫助...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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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2-02 13:31 |
pearl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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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應審究者厥為上訴人

-->本件 所 應審究者 厥為

這個案件 所 應該審理追究的人 也就是   上訴人

"厥"這個字在這裏應該是一個轉換詞意的語助詞,沒有意義

系爭標的物-->這個案件中雙方有所爭執的標的物,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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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02 15:41 |
jasonwu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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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為:乃是
從而: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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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12-03 01:15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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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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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2-19 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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