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7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lynnshi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97公務人員初等考增列名額132名
考試院院會今(17)日通過9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加需用名額132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307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共計439名,預估錄取率由0.58﹪提升至0.82﹪。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初等考試共計13科別,原公告需用名額307人,此次再增列需用名額132人,共計需用名額439人,當能為用人機關注入更多新血,充分滿足用人需求。由於初等考試應考資格沒有學歷限制,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者即可報考,因此,報名人數多達53,337人,預估錄取率僅有0.82﹪,競爭非常激烈。
考選部表示,一般行政科原公告126人,增列61人;社會行政科原公告19人,增列9人;人事行政科原公告13人,增列1人;教育行政科原公告3人,增列1人;財稅行政科原公告83人,增列35人;金融保險科原公告6人,增列3人;統計科原公告7人,增列3人;會計科原公告11人,增列5人;經建行政科原公告6人,增列2人;地政科原公告8人,增列6人;圖書資訊管理科原公告6人,增列3人;政風科原公告11人,增列2人;電子工程科原公告8人增列1人。另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至於未來增額錄取人員各科別需增加多少名額,考選部將會同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用人機關研議,提列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
本項考試即將於1 月19日、20日在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南部(高雄)、東部(花蓮)4考區分別舉行,試場分配情形亦將於考試前一日在各試區公布欄公告,應考人可於考試前一日下午6時至7時,前往試區察看試場座位,,以免翌日進場遲誤。


大家一起加油喔^^ 表情


盡人事聽天命
不再刻意強求
不再執取有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18 00:48 |
meichi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希望我就是增列的人就好了 表情


生活中美麗的東西,其實不需要去珍藏,而是要去珍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18 09:27 |
aaa995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家加油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8-01-18 09:58 |
hill_64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加油!加油!


我們不知道通向成功之路,究竟要經歷多少挫折和失敗;但是我們若是中途放棄了,就徹底和成功絕緣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1-18 10:16 |
k282804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家加油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18 11: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43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