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nazrael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分手别问为什么


 
文/婧儿

  言情剧里,古老的桥段:——

  梦醒时,分。

  女人,眼红红,泪阑珊。一脸忿怨。昔日恋人,去意已决,却心有不甘,凄声质问:“为什么?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男人毅然转身,拂袖而去。

  身后的女人,泪水,瞬间湿了伊面。

  呵呵,原来世间的爱情都是相似的,连分手的套路都大致相同。只是,女人——你究竟想问什么?

  问他为什么不爱你了?

  男人爱你的理由有千条万条,但不爱了,却只是不爱了,不需要任何理由,也懒得给你任何理由。理由,只是籍口。

  问他忘了曾经许下的诺言吗?

  放心好了,除非他被门挤坏了脑袋,或者提前进入老年痴呆,否则,那些诺言他都没忘,只是,他再也做不到或者不愿做到了。

  问他真的爱过你吗?

  当然爱过,既使再花心的男人,也没兴趣将口水浪费在自己压根没动过心思的女人身上。但爱过只能是爱过,并不代表将来还爱,也不代表现在仍爱着。

  还是问他,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

  别傻了。你没错,错的是他,是他不问自取地拿走你的心。你没做错什么。如果有错,也是错在——情场追逐的游戏里,谁动了真情,谁就输了游戏。

  还要问么?还要问什么?。。。。

  可是可是——问了又如何?答了,又能怎样?哪一种答案是你想听的?哪一种真相是你想要的?他的回答你满意吗?他的答案你甘心吗?

  男人不分手的理由有很多种,女人不分手的理由,只是因为——

  她们的春天过去,就是秋天。

  女人分手的理由也有很多种,而男人分手的理由只因:要么,他找到了更好的爱情;要么,他发现了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二者必居其一,概莫能外。

  问他,不如问你自己:如果觉得辛苦,那是你在强求。勉强留下的爱,还能算作爱么?

  女人,柔肠望断,逝人已远。夜凉如水,早点回吧。别说,你还想等他,等他回头,等他上岸。——你还等什么?等着未尽的泪水流干,等着已不完整的心撕成碎片,等着在他面前低下你高贵的头颅,让他把你最后仅剩的一点点可怜的自尊榨干,踏扁?

  心若不死,他动动手指,你便心海生波,一池春水吹皱。心若不死,活到八十,你还是牵绊于一人一言一眉眼,情迷意乱。

  别问你该怎么做?——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所有的事情,交给时间去做吧。没有它搞不定的,没有它摆不平的。三五七年过去,该浮的浮上来,该沉的沉下去,一切尘埃落定,一切不问自明。

  现在,你需要的,不是那个弃你而去的男人,而是洗把脸,蒙上被子美美地睡上一觉。明天醒来,你会看见:天依旧蓝,云依旧远。一切都没有改变。你还是那个,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可人儿,他不过是个少了你便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是时候给你一剂猛药,将你从五迷三道的花痴状态摇醒——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你哭泣是错,你静默是错,你活着呼吸是错,你死了都是错!。。。你什么都没有做错,他只是不再爱你了,仅此而已。

  别再用他犯下的错误来惩罚你自己,该为之一哭的是他——他失去你,是丢失了一个爱他的人,你没了他,只是少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既然都不爱你,那么你,又失去了什么?

  打不开的锁让它锁着,解不开的结让它结着,猜不出迷底的爱,让它悬而未决。因为——

  有些事情,只有当你不再去想该怎么解决,它才能真正地,得到解决。

  [后记]

  你可以单薄,但不可以软弱。你可以爱他,但同时别忘了——爱自己。

  想哭吗?请你转过身去,背对他,有泪尽情流。

  无论输赢,都不能差了姿态。

  去爱吧,就像你从未被伤害过一样。

  


【心得感想】

如果有错,也是错在——情场追逐的游戏里,谁动了真情,谁就输了游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上海 | Posted:2008-02-17 20:02 |
文郁涵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鮮花 x1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分手别问为什么
若是真的輸在動真情之人....
小人物我卻不這麼認為.......
輸的人............................
自在......自己...................
而非對方.........................


與世無爭之人做平凡事
自命清高之人做夢想事
好高騖遠之人做妄想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8-02-22 11:0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61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