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疯狂宇轩于2008-04-06 20:05发表的 关于法拍屋(急阿):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董法拍屋或法律的大大们
我家人最近看上了一栋房子(法拍)
他去看了看 有感觉喜欢 结果就有代办的人 找了他
跟我家人谈~结果 就签下了合约书
但是 我家人 最近 因为事情 就无法到场标
.......
首先,因为你没注明代办的人是指(代书、代标公司、个人代办)还是???
因为一般来说,代标公司在客户委任时都会签定一份委任契约书,一式两份,
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持一份,而在契约书内大多都会有违约金的部份,一般都是
你所要标的案件金额1%,设定为违约金,但也有一种是双方协商,订定出一
个金额,然后代标公司在与客户签定委任书后,都会开始查询案件状况,及搜
寻案件一些资讯,这是需要人力及其它费用支出,而若在投标日当日客户委托
标售的案件没有标到,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可是,因为一般委任书上头都会有注明,若客户无法前往投标或是因为客
户自己的关系,致使委任案件无法投标,这就是需要付代标公司违约金的。
因为代标公司一般服务费为3~5%不等,他们所服务的是后续的交屋服务,
所以费用会比一般房屋仲介来的高,而违约金部份,因为他们前面所出的人力
及一些查询所支付的费用都算在所订定的违约金里头!
其实这也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在于当初所订定的契约书内是否有事先载明
一些可能会突发所遇到的事!
或许这是一次您的宝贵经验,但也是一个成长的经验。
您若尚有法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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