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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p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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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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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很煩惱的問題
個人目前公司的同事在上班時間開公司車出差發生車禍(車子為老闆名下),因雙方都有一半的過失,因此要開調解會調解,但老闆不願意出面(因為調解會資料表裡有寫老闆與當事人的名單),因而派不清楚的我陪同同事前去調解,想請問:

1.請問調解委員會所辦調解會的程序是如何?去的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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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夢想,茁壯起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21 19:57 |
finalos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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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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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解程序進行,請您先取得老闆的委任書,你才有權出席....

2、調解的目的在於,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即可不必進入司法程序,也就是不必打官司,雙方當事只要依調解條件屢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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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21 23:42 |
smallp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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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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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finalos2於2008-11-21 23:42(1樓)發表的 :
1、調解程序進行,請您先取得老闆的委任書,你才有權出席....

2、調解的目的在於,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即可不必進入司法程序,也就是不必打官司,雙方當事只要依調解條件屢行即可

謝謝大大的解答^^"

1.如果老闆只是說我要陪同同事去,沒說是委任我去的話,且未簽任何委任書(事實上我也不想當受委任人),那我就不算是受委任人?所以如果到時候老闆未到的話,也就只有算是當事人 (同事)到場,而車主(老闆)未到場嗎?我不能出席調解會也沒資格與對方談條件???
<<....感覺好像我也沒必要跟著去= =">>
補充說明:老闆也有填表申請調解,調解申請書上寫明當事人(同事)與車主(老闆)為申請人,所以這2位才能進行調解嗎?

2.若車主未到,我也不是受委任人,所以只有當事人調解的話,那就代表車主與當事人所談的條件嗎?若雙方未談妥的話,是不是算是調解未達到所要的條件,就會必須打官司??還是還可以繼續申請調解?


個人問題比較多,還請大大再幫忙解答 表情


尋找夢想,茁壯起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22 00:54 |
finalo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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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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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老闆未簽認何委任書或授權給你,在法律上來講,你就是本案件以外的第三人....
  所以,來次車禍事件,可以說和你無任何關係......

  因此,你應該要清楚老闆要陪同事去的原因才對。

2、如果調解成立,也只有調解書上簽名的人之間才有效力,也就是調解書上所約定的條件可以拘束簽名
  當事人。如果該次未成立調解,一般是不會有下次調解,(因此這次都調解不成立了,怎會有下次再
  調解的必要),所以,如果受損的當事人一方,就可能會訴訟請求他所受的損失。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26 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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