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0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lkj246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警察違反號誌燈而指揮交通 請問 我們開車的是要遵守交通號誌燈 還是員警指揮呢??
警察違反號誌燈而指揮交通 請問 我們開車的是要遵守交通號誌燈 還是員警指揮呢??

例如 紅燈不可以轉 當時是紅燈 而指揮交通的員警違反而對迎面來的車子比出右轉的手勢時,,,我們是要遵守交通號誌燈 還是員警指揮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07 20:45 |
turn881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7 鮮花 x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當然是員警指揮
但是我忘記是哪裏有提到,抱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1-07 22:18 |
kb1979110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鮮花 x1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員警指揮為主
在很久很久以前還沒有紅綠燈這玩意時,就是由警察來指揮車輛
用現實生活裡:也是聽警察的沒錯吧,他叫你左轉,你敢直走嗎?
用法規去想:警察所做的處分為對人的一般處分,交通號誌也是,但優先權還是以警察為主。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感謝您的文訊回響!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8 07:29 |
AYE75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交通警察之指揮優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警察之指示,遇有交通警察指揮或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警察之指揮為準」。
因此,如遇上述情況時,應以交通警察之指揮為優先。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感謝您的文訊回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8 08:31 |
AYE75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sorry.一時未察,法規有修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
    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交通警察已修正為交通指揮人員.所謂交通指揮人員:
依第 83-1 條規定      
動力機械行駛於道路時,除應依臨時通行證所核定之路線、時間及速限行
駛外,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
    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以下簡稱交通指揮人員)。
表情 表情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感謝您的文訊回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8 08:56 |
kylgoi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6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員警指揮為主
員警指揮主要是在疏導交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1-08 13:54 |
coolboys3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是

有警察指揮以警察指揮優先

沒有警察指揮依現場交通號誌

沒有交通號誌則依現場標線

沒有號誌以及標線者請小心開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1-07-25 02: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6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