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car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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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應該屬於菸害防治法第十五條第一款應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或至少是第十六條第一款之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場所: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所以這位在老虎觀賞區吸煙的仁兄已公然違法了,其實菸害防治法在落實上實在有很大的困難,一般大眾通常敢怒不敢言,而敢言者在面對公然違法之人時,在舉證上亦存有相當大的問題,一般而言通常是照相或錄影,可是又不知違法者的姓名資料,且政府稽查人員又不足,無法當場舉發…..。我想唯一可以做的可能只有,在他抽完煙之前通報動物園管理人員或者是在他抽完煙之後向管理人員提示照片或錄影畫面了………。 可是誰會這麼做呢????? 結論是菸害防治法要落實真的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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