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02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ihhsueh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鮮花 x3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隱私權可以出賣嗎?
文/李家同

    在西方,為了強調「隱私權」的神聖性,有一種說法,「我的家是一個城堡,風
可以進來,雨可以進來,但是英國國王不能進來。」意思是,即使英國國王這種權力
極大的人,也不能無緣無故地進入我的家。
    有一次,我在印度看到一個家,這個家,其實頂多是一個書架似的東西,每一層
上面可以睡一個人,一家四口,就住在如此簡陋的家中,可是到了晚上,居然還有一
個簾子,將這四個人隱藏了起來。至少,他們總還有一些隱私權。
    前些日子,媒體大肆報導我國有幾位年輕人,建立了網站,讓有心人看他們的私
生活,當然啦,這種公開不是免費的,要上網看他們的居家生活要付費。
    這種事情,實在值得我們深思。如果一個人不贊成隱私權有何意義,他當然可以
放棄他的隱私權,但是這些年輕人並不是在倡導放棄隱私權的理論,而是在利用他的
隱私權來賺錢。他們自然知道隱私權極其神聖,但是為了賺錢,他們可以放棄隱私權
,對他們來說,隱私權是一種可以買賣的商品。
    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應該有一些東西,是不能出賣的。舉例來說,我們的人格就
應該是不能出賣的,可是,既然我們可以去賣我們的隱私權,難道我們不能出賣我們
的人格嗎?
    我們正面臨一種奇異的道德危機,因為我們不再有任何神聖的觀念。我們的價值
觀念告訴我們,只有金錢是神聖的,其他都沒有什麼價值,為了金錢,什麼東西都可
以犧牲的。
    我們常說,窮人最可憐的事情是他們沒有尊嚴,而我們社會上,很多人並不窮,
只是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而肯放棄自己的尊嚴。
    我們認為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裡,任何人不應該受到不當的羞辱,所以我們不能對
學生施以羞辱性的懲罰。但是我相信將來一定有很多人,會為了賺錢而讓一些病態的
人羞辱他。
    一個社會裡,不論大家如何功利主義,其實大家仍然知道誰是不值得尊敬的。有
錢的人雖然在這個社會裡佔盡了便宜,但很多有錢人並沒有任何人尊敬他們。我對這
些在網路上以隱私權賺錢的人感到非常地悲哀,也很可憐他們,因為他們已經喪失了
自尊。
    有一部電影,叫做《楚門的世界》。男主角楚門好可憐,因為他毫無印私權可言
,他的一舉一動都被世上一些心理變態的人看到,而這是因為有一些唯利是圖的商人
控制他的結果。楚門值得我們同情,就因為他喪失了人類最神聖的一種基本人權。《
楚門的世界》是一部虛構的電影,真沒有想到,在現實的世界裡,有人肯為了賺錢而
自願成為楚門。
    我們年輕人做這種事,是不是完全是他門的錯?恐怕未必,我們年紀大的人,也
許不會做這類的事,可是我們不知不覺中會將金錢看成最有價值的一種東西。我們也
將我們自己的自尊、人格等等都看成不值錢的東西。我們會為了權勢而出賣自己的人
格,我們也會為了世俗上的某種好處而出賣自己的自尊。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能夠
責怪我們下一代的年輕人嗎?
    很多人認為在網路上暴露自己的私生活是一件有關網路紀律的問題,其實這件事
充分顯示了社會價值觀有問題。如果價值觀不正常,更可怕的是還在後面呢。



【心得感想】

每個人都希望保護自己的隱私權,不管是公眾人物也好,平民小百姓也好,皆不願生活曝露在公開狀態下
偏偏又對其他人的生活感到好奇,所以有了狗仔隊的出現
己所不欲物施於人,過於窺探他人的隱私可是不好的行為~~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10 09:3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31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