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6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ddiso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1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刑法]1题
题目:未满18岁之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除犯何罪例外:
选项:A. 内乱 B.外患 C.杀直系血亲属罪 D.防害国交罪
答:C

疑问:我在网路上搜寻到的资讯是 未满18岁之犯罪人杀直系血亲属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eddison在2009-02-13 06:57重新编辑 ]


@~知 已 知 彼,百 战 不 殆 ~@   ╮☆
                                  ╰祝╮
*。o+○。+O‧°o‧°o╯○。o   ☆╰福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公司 | Posted:2009-02-13 06:51 |
yanzi5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好...
你可能没看到63条第二项
II:未满18岁人犯第272条第一项之罪者,不适用前项之规定
然而272就是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故答案是C没有问题...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13 08:23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的,应该是修法前的题目。1楼大大所引的第2项就是被删除的内容。

因此本题现在不会这样 表情 出了。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13 09:03 |
ELISHA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鲜花 x12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题我做考古题也有做到
解析是说
修法前之题目
看看就好
现在不会这样考了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2-13 10:28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考古题未免太古了吧!
同意2楼及3楼的看法!


感恩惜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2-17 00:38 |
TCCTOM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题我考古题也有做到,课本也有注明是修法前的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2-19 08:4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8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