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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86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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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何謂找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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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2009-04-02 16:15 |
洪灋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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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926條
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取得典物所有權。 前項找貼,以一次為限。
例如典物價值100萬,典價為80萬,而出典人表示願讓與典物於典權人時,典權人「貼」給出典人20萬元,然後取得典物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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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winkor) | 理由: 淺顯易懂而正確的實例回答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4-02 17:03 |
g586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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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詳細,謝謝解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2009-04-03 14:16 |
潔西卡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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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解釋得真是淺顯易懂!!!感謝您的指導 表情


有夢想而不起而行,永遠只是空想,積極行動才是將夢想實現之正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3 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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