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2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d201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鮮花 x1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又問行政法---調職與減俸
請教各位前輩

1.將公務員調職--合法否?參考依據為何?如何救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5-01 23:04 |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
將公務員調職--合法否?參考依據為何?如何救濟

合法!
因此行為並無侵害公務員之身分資格
不影響其擔任公務員之權利

無法提起行政救濟

2
減俸不違反公務員之工作權
公務員並非一般行為主體

例屬於公權力下的支配
並無完全人格權的行使
因而
將公務員減俸
公務員想提行政救濟
恐有窒礙難行之疑


In or Out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5-01 23:23 |
jd2011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鮮花 x1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按參考書A答案
調職為合法但可以申訴
減俸不合法--提復審

按參考書B答案
調職,減俸--不合法,可以提復審(釋字483)

另問..
何以幾百年前的釋字仍有解釋的效力?
很多釋字裡的參考條文都修過幾百次了
然這些釋字仍得以引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5-02 00:14 |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就是法律永遠落後於社會腳步之問題呀 表情

釋字並非有非常強大之約束力

只是其會令他人覺得你說的話是有憑有據的

大致如此矣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5-02 00: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27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