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peace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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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有準...都是~借用的意四 借用那個規定
EX: 準用 800-1 於地上權人.......準用之 準共有 831 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準用之 準占有 966II 本章關於占有之規定,於前項準占有轉用之 ================================================
準共有債權
債權一部移轉或消滅869I: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你把債權分割後...抵押權還是會擔保那些分割的債權)
而債權之部分讓與時295I:「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 (表示抵押權會隨同移轉)
故二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皆有擔保物權,而處於準共有狀態。 (分成兩份了)
幫你整理這些 我還在研讀>< 我去網路看的 參考一下了!!
[ 此文章被worldpeace28在2009-06-19 01:15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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