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yygg7777 於 2009-07-18 20:03 發表的 20 有關小額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20 有關小額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額訴訟程序不適用合意管轄之規定
(b)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不得上訴或抗告
(c)當事人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
(d)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於訴訟標的金額在新臺幣10 萬元以下之案件
Ans:(d)
請問(a)(b)(c)哪裡有誤?謝謝
(a)(b)(c)正確答案是:(a)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合意管轄之規定
(b)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c)當事人僅得依(民訴436-8第一項)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其他就不可
民訴436-8第一項:
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
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