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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onica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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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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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09-10-25 14: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假如甲開車撞到乙,致乙流血不止,甲送乙去醫院
惟乙終究不治而死,
請問甲是什麼罪表情   ,
其實我根本不知有過失傷害致死這種罪表情  
如果是因過失傷害而致人於死,僅需看是否有因果關係
其實你不用對我的回應太在意
因為我回應他人的文章,是按照自己刑法的概念去回應的
並未參考書籍,所以不一定是對的表情  
所以有時大大所回應的文章的我也是看不太懂表情  
重點是我已有三.四年沒有看書了,表情  
所以您對我的回應,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表情


小弟的解法
先確定甲是故意或過失 因為題目未明 所以均需假設下標
次所侵害之法益為何?生命 身體法益
最後 若確定該當故意殺人/傷害 得否以中止犯/準中止犯來解除個人刑罰
若該當過失致死 則引用57條減輕

原則上 本題應該只會討論到271/277跟276 與27條部分
又 如係故意傷害 卻因而致乙死亡 可能就會有加重結果犯的問題了
昨晚大概是昏頭了 竟然忘了考量這一點

剩下就是套刑法的公式化寫答案了....


[ 此文章被veronica666在2009-10-29 10:4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9 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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