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民法]-归责事由疑问2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88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udehui
级别:
初露锋芒
x1
x398
分享:
▼
x
0
[民法]-归责事由疑问2
民1100:监护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执行监护职务。
民1109:监护人于执行监护职务时,因故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x
0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
2010-01-02 09:49 |
sudehui
级别:
初露锋芒
x1
x398
分享:
▲
▼
民1100:监护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执行监护职务。
民1109:监护人于执行监护职务时,因故意或过失,致生损害于受监护人者,应负赔偿之责。
请问:依民1100与1109,「监护人于执行监护职务」其归责事由,应负「抽象轻过失」(民1100)?还是负「故意或过失」之责?
若可以的话,可否举例说明!
个人思考:
以法律之当然解释,民法第1109条之故事或过失,是包含民法第1100条之抽象轻过失之内容!
所以,推论
「监护人于执行监护职务」其归责事由,应负「故意或过失」之责!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13 17:56 |
xox789uouo
级别:
路人甲
x0
x12
分享:
▲
▼
这应该没什么好争论的,民法中所谓善良管理人责任,
系指应尽其应尽之责任义务。例:医生
因此倘若监护人已尽其应尽之注意,仍不免发生之损害者,依民法1100条,负抽像轻过失责任。
若监护人并未尽其善良管理人之责任,而因故意或过失所产生之损害,当然以民法1109条,负「故意或过失」之责。
若有错误还请指教
[ 此文章被xox789uouo在2010-12-15 08:31重新编辑 ]
x
0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
2010-12-14 09:43 |
nikonan
级别:
路人甲
x0
x4
分享:
▲
善良管理人→抽象轻过失(轻)
与处理自己事务一样注意→具体过失(中)
欠缺普通人应有注意→重大过失(重)
民1100:监护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执行监护职务。(应负抽象轻过失责任)
民1109:监护人于执行监护职务时,因故意或过失,致生损害于受监护人者,应负赔偿之责。(此赔偿责任是建立在监护人有故意或者过失,反面解释就是如果监护人没有故意或过失,不负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有分过失责任(有过失才赔)、无过失责任(无过失也要赔),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为过失责任。以监护人有故意或过失为前提,应负的责任程度为抽象轻过失)
[ 此文章被nikonan在2010-12-14 23:00重新编辑 ]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12-14 20:54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6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