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9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f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鲜花 x4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税务][台湾] 99年使用牌照税 明起开征
财政部赋税署今天表示,99年使用牌照税明(1)日起开征,缴纳期限至4月30日止,

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李庆华表示,使用牌照税是地方建设重要的收入来源,以98年为例,全国使用牌照税收新台币530.49亿元,占地方税2449.59亿元的21.65%,纳税义务人请于缴纳期限内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她表示,纳税义务人如果有应课征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3-31 21: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18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