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詐欺首腦 台商自練網路神通
詐欺首腦 台商自練網路神通
更新日期:2010/06/21 19:5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5/27uzm.html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1日電)刑事局和中國大陸警方合作,同步掃蕩兩岸大型詐騙集團。警方發現,集團首腦賴姓台商靠無師自通練就一身電腦功力,僅靠1 台筆記型電腦,就能在兩岸執行電話詐騙。

刑事局表示,綽號「阿宏」的賴姓主嫌有重利、竊盜等前科,近年長期在大陸經商,娶大陸楊姓女子為妻,雖然籌組詐騙集團的時間約僅3到4年,但逃避警方查緝的技術相當成熟。

警方指出,阿宏對於科技新知相當有興趣,且電腦的概念很好,利用VOIP(VOICE ON IP)的概念,購買VOS2009這套軟體並鑽研成功後,就用這套特殊的網路電話,結合第二類電信業者,成為詐騙的主要利器。

以前的詐騙集團多數是承租第二類電信業者進行轉接,再利用兩岸行動電信業者幾乎不對手機內碼(IMEI)認證的漏洞下,私自竄改發號碼,造成收訊者誤認。

但刑事局發現,阿宏的技術更高一疇,利用VOIP並結合第二類電信業者發訊,就算警方查到發話的基地或業者,也無法突破這層防火牆,若透過IP直接找發話者位置,阿宏就會帶發話的筆電四處流竄,讓警方不易鎖定。

刑事局指出,未來要防範詐騙,應請權責單位研擬,對電信業者強制規範,例如強制封鎖未經認證的內碼發話,只要發話者的內碼、外碼不符合規範,就限制發話;對於VOIP的客戶發話,則必須規範每1 名登錄者必須提供真實身分,以利相關的刑案追查。990621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美國 | Posted:2010-06-22 02:48 |
bugatti1024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8 鮮花 x367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自學"詐騙技術咧...真是不學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2 12: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5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