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19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713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管道花亿元 光纤半条也没铺
【洪哲政╱台北报导】台北县政府向内政部营建署「行动台湾M计画」申请一亿余元补助,在县内铺设二十三公里长宽频管道,提供宽频业者架设光纤缆线,但审计单位近日发现,花大钱建好的管道未列入财产清册,还因县府迟未订定法规,业者根本无法租用,完工至今近三年,布缆率竟然挂零。民众讥:「浪费公帑,真是行动台湾大笑话!」
浪费公帑

营建署此项计划编列两百四十点五亿元预算,二○○五到二○○九年,预计在二十五县市铺设五千六百公里干管,至今完成四千三百一十一公里,业者已进驻架设缆线两千三百六十八公里,但因执行效率低曾遭监察院纠正。其中北县府申请一点一亿多元补助,已在九乡镇市铺设宽频干管达二十三公里,未来可整合光纤、电信、固网、监视等多功能缆线。
未列入帐目维护

不过,审计部台北县审计室近日审核预算时却发现,管道完工近三年,业者进驻架设光纤长度竟然是零,原因竟是北县因未将《台北县宽频管道管理维护办法草案》交付议会审议,造成业者没有法源进驻租用,县府更没定期巡查维护,也没要求公所列财产帐目。
县府允尽速审查

县府工务局、新闻处表示,将尽速完成法规审查作业,并将干管列帐,希望让干管早日启用。
对此离谱情形,王先生说:「简直是浪费公帑,县民根本没享受到宽频便利!」陈小姐则说,该计划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执政所推动,「国民党执政的台北县,做了就当没做,根本变成台湾大笑话!」
师范大学大传系教授胡幼伟也认为,M台湾的立意与内容良善,「但既然已布设干管,县政府就应尽速订立法规,加强维护、让其运作。」
「行动台湾M计画」内容

预算:240.5亿元
计画兴建宽频管道:5,600公里
用途:
˙提供光纤、都会区网路、有线电视缆线纳管功能
˙机关弱电缆线(含军讯、警讯、路灯、交通号志、邻里监控等)
目前布设管道长度╱布缆长度:4311.5公里╱2367.8公里
北县管道长度╱布缆长度:33公里╱0公里
资料来源:内政部营建署、北县工务局官网


更详细的资讯可至
"M台湾计划网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28 19:42 |
love7152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台湾人的可悲..网路速度永远是最慢的....
国外随便都20 50M再跳的 台湾却还是2M 8M 12M 20M
然后上传最高只有2M? 真是太可怜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07 10:53 |
cn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刚好可以租给 wimax 他们

降低月租费

我就是不爽中华电信




=========================

我以前是帐单整合...妈的

中电帐单寄丢   市话,网路,手机

通通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1-02 11:32 |
optometrist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6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当业者真好

甚么时候也来补贴小老百姓阿...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05 09:0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6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