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44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月蝶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1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養身] 落枕小技巧!!




落枕小技巧!!


一旦落枕您該怎麼辦?

嚴重一點的,自然是上醫院啦...
這一趟下來起碼要七天時間...

幸運一點的,雖然不用上醫院看看醫生,

但等到脖仔子完全沒事,嘛是要二三天光景,

脖子仍然是故障中。

一旦落枕時,只要將你的腳抬起來, 把大腳姆指給掰開來,

慢慢的以順時或逆時的方向按摩旋轉,

則您的落枕,將獲得最大的修復。

如果發覺腳姆指肌肉緊繃,那表示您的脖子兒扭傷了,

得要上醫院看看久未碰面的醫生。

記住,左腳管左邊,右腳是管右邊,

經常按摩,將直接或間接地疏緩您頸項的肌力,

有助於預防您脖子兒的傷害。
尤其是你(妳)們老坐在電腦前面辦公一定要經常按摩唷!!




戀戀不忘一個人並沒有錯,錯的只是早該學會了遣忘;
在對的時間裡沒有把握住,那並不能怪罪是誰對誰錯,
只能說當時的我們無緣份;若時空能倒流我會把握住,
把握那對的時間裡的緣份,而不是在現在一再地悔恨;
我會漸漸學會如何地放下,放下那段長久以來的痴戀,
卸下那個沈重不已的包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3-02-16 16:08 |
tutuand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錯
我學過腳底按摩 三差神經是跟你左右對調的
用大拇指跟食指按住 往上拉曳 反覆多次 要有痛的感覺
落枕會改善好些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3-09 03:01 |
kis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錯用呢
多提供些~
謝謝 :rr: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3-12 11:27 |
martin786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偶上次落枕,去讓人腳底按摩+全身按摩
結果二天後才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4-07 14:02 |
jimj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落枕真的要注意
本人之前就是沒注意
也不理他
拖了一段時間才去看醫生
結果發現脊椎第四節歪掉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4-23 16:21 |
desir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thanks for sharing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4-29 10:27 |
Ayaay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你提供這個方法!又學到一個常識了~~這樣我才曉得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05-18 21: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1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