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中,對信奉道教教義的修習道術的專職道教徒,稱為道士。 道經說:“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對女道士則稱呼為“道姑”。舊時,對道士也稱呼為黃冠,道姑則稱女冠。這是因為道書上說,古時人的衣冠都出自黃帝所定的規制。歷代下來已有很大的變異,但唯獨道士沒有改變,所以也有人稱他們是黃冠。
對道士還有幾種稱呼:
(-)法師:是對教內精通教義教理、能為人師者的道士的尊稱;道士中學法精進、能主持齋儀的人,亦稱 為法師。
(二)煉師;道士中修持日久,德高思精的人,可以稱之為煉師。
(三)嗣師、宗師、律師、大師:全真派的道主,沒有受戒的稱為嗣師;已受戒的稱為宗師;曾擔任方丈 的,稱為律師;職司戒壇大師的,稱為大師。
(四)天師:這是正一派道士對天師道創教人張道陵及其後代世襲教人的尊稱。
(五)方丈:這是對道教全真派十方叢林道觀主持人的稱謂,其所起居的靜室亦稱方丈。
(六)監院:這是道教全真派道現內,對僅次於方文的全觀事務總管者的稱謂。
(七)住持:道教兩派廟觀內維持道法和總持事務的道士,都可以稱為住持。據《道門十規》上說,“住持之上,必得高年耆德,剛方正直,言行端莊,學問明博,足為叢林之師表,福地之皈依者任之。”
(八)知客:這是對道觀中負責接待外方道眾和賓客的道上的稱謂。
道教內對非專職的教徒,都不稱道士,而稱為居士、門徒、信徒、信眾或者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