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研究八卦餘生 ...... (分享這本 古書 應無版權 如有版權 煩請版管 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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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鄧夢文撰。夢文字志文。安成人。是書前有永樂甲辰自序。稱著是書時。夢神授以八卦餘生之名。覺而不識其所謂。但既有所受之。則不敢不以是名之。其說甚 怪。其書卷首列總論五條。一曰偶感。記經文之有會於心者。凡十九處。二曰記臆。指程子蘇軾二家之說。大不合於經者七十處。三曰論應。斥諸家某爻應某爻之 非。而取其不謬於理者十一處。四曰論五位。辨諸家以五爻爲君之非。凡九處。五曰論變。謂卦不必至三爻。而變凡三處。其大旨主於以身爲易。不假蓍筮而自然與 造化相符。多掊擊前人之說。而攻程傳爲尤甚。至繫辭諸傳。則併攻傳文。如繫辭成性存存二句。則注曰其語意頗似老子。不類夫子口氣。刳木爲舟節。則注曰自神 農黃帝堯舜時始有舟楫。而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不知神農以前。天下之民。何以渉河。服牛乘馬節。則注曰牛馬之用。似不待取諸卦象而後然。古之 葬者節。則注曰本義云送死大事而過於厚。然則聖人制葬埋之禮。蓋亦自爲大過矣。則於墨子之薄葬。又何譏焉。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節。則注曰此節與易道似 無甚發揮。而又皆前經之所已言者。又曰夫子殷人也。紂之事所不忍言。卽贊文王不須以紂。以紂贊文王。亦非文王之所願聞也。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 性命之理節。則注曰仁知之不足以盡道也久矣。此云爾。似亦不合。帝出乎震節。則注曰此節似弄字法。序卦傳飲食必有訟二句。則注曰訟何必專始於飲食。訟必有 衆起六句。則注曰物自蒙之時。必有所依附而後成立。比似莫切於此時。且不比何以成師。亦似在師之前。有大而能謙必豫二句。則注曰必待大有能謙而後樂。其爲 樂也。不亦隘乎。豫必有隨二句。則注曰同人而物歸之。已大有矣。於此而始隨乎。有事而後可大句。則注曰然則大有者非人乎。物大然後可觀句。則注曰然則同人 大有之時。尚不可觀乎。賁者飾也三句。則注曰大有臨觀尚未足亨乎。必待飾而後亨耶。復則不妄矣句。則注曰然則剥以前諸卦皆妄乎。物畜然後可養句。則注曰然 則需不已早乎。故受之以坎三句。則注曰既曰陷矣。而可受乎。聖人豈欲陷人者哉。遯者退也四句。則注曰有是理否也。物不可以終壯句。則注曰既不終壯而又晉。 將欲何之。傷於外者必反其家句。則注曰似非確論。升而不已必困句。則注曰困乎下者奈何。震者動也四句。則注曰何待不可終動而後受之以艮耶。旅而無所容句。 則注曰然則不毀方耶。巽者入也四句。則注曰是不得入則終不說矣。渙者離也二句。則注曰然則是離渙一卦也。以渙繼坎。不亦可乎。如是之類。不能殫舉。是其所 見。殆欲出十翼上矣。恐無此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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