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8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AR24cccc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為什麼「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
為什麼「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

很多時候我們總會忘記許多事情......

在追求的時候總是很紳士或很淑女,會幫你拉門,

過馬路的時候會幫你注意車子,走在一起時會護著你不被路人撞到,

在一起之後,不論是成了男女朋友,或是同居,或者夫妻,就完全變了樣


從前

會體貼地問:「要不要我去載妳?」

現在會說:「妳等一下經過7-11幫我買個吐司,要湯種的喔!」

在下過雨的天氣要坐他的摩托車,椅墊全濕了!

從前會體貼的拿出面紙仔仔細細地先擦後座,

而且說道:「我覺得讓女孩子坐濕濕的座位很沒品」

現在則是一樣拿出面紙,先擦前面儀表板,然後再用手把座位上的水抹掉。

帶著大包小包要去他家大顯身手煮鍋咖哩把他養胖,從前一邊吃,

一邊幸福的說:「好久沒有吃咖哩了!這鍋我可以吃一個禮拜!」


現在

是嚐了一口,皺一下眉頭,說道:「妳沒放胡椒粉喔?咖哩的味道不太夠。肉太澀的啦!」

等等等,諸如此類的例子相信大家都有經驗。

「啊!他 / 她變了!」

「他 / 她都不像以前那麼溫柔體貼!老在發脾氣!」

真的是變了嗎?

〉我想是因為「信任」的關係吧!

就像你會對爸爸媽媽耍脾氣,但你不會對你的同事發飆吧!(除非忍無可忍)

因為有「愛」,有感情的基礎,所以對對方產生了「信任」或說「安心感」,

覺得自己在對方面前不用那麼ㄍ一ㄥ,

哪知道這份「安心感」常是最後導致分手的主因呢?

「因為他變了,他都不像以前一樣對我那麼好!」

「他對他的其他女生同學朋友還比對我好咧!」

「他不愛我了!」這是分手的時候常聽到的話。

人總是只看重自己,而看輕別人,卻忘了也許對方也跟你有同樣感受;

人們總是以自己的需求去要求別人,而忘了對方也有他的需求。


有朋友曾經用這句話勸過我:「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

這句話讓我著時深思很久,也一直放在我心裡,直到最近,我才懂得這句話真正的意義。

第一個勸我的朋友提的是她表姐的例子;

她表姐結了婚,新郎不是交往多年最愛的男友而是別人,

因為她說害怕自己哪天不再愛他,所以不嫁給他。


第二個勸我的朋友提的是她自己的例子;

她交往的男友突然出了車禍過世,

就這樣一聲不響招呼都沒打的離她而去。


「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不是因為害怕愛無法持續,所以在最愛的那一刻分手;

不是因為他是你的最愛,老天爺忌妒你才把他奪走;

「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是因為他沒有跟你在一起,所以成為你的最愛。


就像你某天逛街突然看到一件TOMMY的外套,

你在當時有雃h顧慮所以沒把它買下來,

回家之後就一直對它念念不忘,想著哪天要去把它買回來,

結果當你準備好要去買它了,卻發現它已經賣完了,

而且你找遍全省都沒貨了,你就開始悔恨自己幹嘛不當時就買下它,

你就開始一輩子對它念念不忘,對別人說你曾有件「最愛」的TOMMY家外套可是你卻錯過它。


如果在第一時間你就買下它的話,它現在還會是你的最愛嗎?

或許它就會像其他掛在你衣架上的外套一樣,

它們被你掛在那兒,然後你繼續在外面尋找你的「最愛」。


為什麼「最愛的人不會在一起」?

因為你沒有擁有他,不論是你主動放手或者是她離去,

你都沒有擁有他,你不斷的在尋找一個像他的,

或許是她的代替品,但你發現哪兒都找不到,

於是你始終悔恨,始終對他念念不忘,

始終覺得她就是你「愛」的那個。


失去的時候才想到要追尋,離去的時候才懂得要珍惜,

我只能說,或許人就是犯賤吧!

不要只把焦點鎖在對方的缺點,誰不會犯錯呢?

畢竟沒有人是聖人啊!

一直去在意你身邊那個人的缺點,而忽略他的優點,

一直在介意他做不到的一些事情,而沒看到他為你做的那些事情,

跟你在一起的,永遠都不會是你的最愛。



風,無形無相,無一刻靜止;雲,聚散無常,飄渺不定;
縱使窮究天機,亦難算清天上風雲之反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1-17 11:1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438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