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教縮犯.....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14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5351409
級別: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求助] 教縮犯.....
小弟有個疑問?被教唆者有加重事由時,教唆者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1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1 13:30 |
x09230
級別: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小弟愚見,會不會適用共犯過剩(50台上1060),看是否教唆者可預見為準,假若有錯,在請知道的大大說明一下,謝謝。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1 15:26 |
yanglegend
級別:
小人物
x0
x29
分享:
▲
▼
共犯從屬性
依正犯所犯相同論處
共犯過剩應該是適用在共同正犯.
從犯沒有共犯過剩的問題
x
0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1 16:29 |
lancesan
級別: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當然,前提要先分出是罪責加重還是構成要件加重....這算是前置作業
一、罪責加重,乃對行為人特殊的加減事由,其他從犯不責加重之責
ex:(加重)教唆272,行為人272,教唆者271。(減輕)教唆274,行為人274,教唆者271。不管教唆別人殺直尊還是教唆生母殺嬰,教唆者之可罰性始終為引起被害人之危險或實害,二者並無不同。
二、構成要件加重,乃增加了其他構成要件而形成新犯罪。其他從犯可共負加重之責
ex:(增加法益危險的)兇器的321、三人的321(增加法益實害的)侵住的321、毀越的321。其實結合犯也是一樣的概念,只是他結合的是刑法上既有之罪,構成要件加重結合的只是構成要件。
你的問題涉及二種狀況,只好先以前言說明。你舉的例子是第二種,但也沒辦法直接就論321教唆
因為還有教唆本身定義的問題。
教唆為引起犯意之行為,其可罰範圍亦應以引起之犯意而定
簡單說,教唆行為只到320,行為人去做升級動作,行為人自己家的事。教唆到哪罰到哪的意思。
舉個例子,甲教唆乙去偷,結果乙偷完之後被發現想跑又強烈抵抗變成準強盜,難道甲也要一起升級變成準強盜教唆?
這個從教唆的基本定義去切入就蠻清楚的,並沒有很複雜的理論在裡面。其實我前言的說明對你舉的例子其實且沒有實益....只是順便說明而已。
另外,1樓提到的專有名詞我有聽過但不很了解,而判例我查不到。不過看說明應該是在講加重結果犯的教唆問題,和樓主提問應無關。
[ 此文章被lancesan在2011-06-21 22:53重新編輯 ]
教學相長,有未達盡善之處,敬請指教,口氣不限
x
0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1 22:48 |
qqmanko
級別: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共犯過剩」用詞不精確,應該是「教唆過剩」,因為沒有所謂的「幫助過剩」。
而教唆過剩,就如lancesan大大所說的一樣
甲教唆乙320,而乙325超出甲的教唆範圍。就如同共同正犯之過剩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x
0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6-23 23:19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596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