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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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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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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四題
1.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的性質?
(A)倫理性(B)痛苦性(C)完整性(D)最後手段性

答案是(C)
老師上課沒教過,不懂!

2.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且無正當理由者,按刑法的規定,應如何處理?
(A)成立故意犯罪,但得減輕
(B)成立故意犯罪的未遂
(C)成立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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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3 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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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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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李宜珮 於 2012-03-23 01:04 發表的 刑法四題: 到引言文
1.下列何者並非刑法的性質?
(A)倫理性(B)痛苦性(C)完整性(D)最後手段性

答案是(C)
老師上課沒教過,不懂!
----------------->法律常用不確定概念或空白刑法--->所以不具完整性

2.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且無正當理由者,按刑法的規定,應如何處理?
(A)成立故意犯罪,但得減輕
(B)成立故意犯罪的未遂
(C)成立過失犯罪
(D)一律不罰

答案是(A)
根據刑法16條,知道得減輕,不懂為何是故意?
--------------------->刑法處罰,原則上皆以故意行為為主,例外才處罰過失犯。參刑法第12條第二項

3.甲撞傷乙,其後乙因為傷勢過重而死亡,甲須對乙之死亡負責,乃因撞傷與乙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此一因果關係通稱為:
(A)直接因果關係
(B)跳躍因果關係
(C)相當因果關係
(D)條件因果關係

答案是(C)
老師上課沒教過,不懂!
--------------------->因果關係要經評價。相當因果關係(經評價而論斷);條件因果是只要有任何相關都算,如車商不賣車給甲,甲就不會開車種撞傷乙(未經評價)
4.下列何者非屬阻卻違法事由?
(A)被害人之承諾
(B)行為之違法性的錯誤
(C)緊急避難
(D)義務衝突的行為

答案是(B)
看不懂行為之違法性的錯誤是什麼,以及義務衝突的行為
------------------->阻卻違法事由有分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前者如C,後者如AD
違法性錯誤就是,行為人認為其行為雖構成要件該當,然在違法性這一層次,誤認有阻卻違法事由。講白點就是誤認自己可以依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免除其刑法之責難。
義務衝突的行為,如甲帶2兒子開船出海去,結果不甚翻覆,在當時情形甲只能就其中1人,而另1人無法救起---這就是義務衝突,甲友救2兒子的義務,但因海象或離岸帶遠...等,只能救起1 人

.......

以上供參考~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2-03-23 01:58重新編輯 ]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3 01:32 |
kai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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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山田老師的刑法通論
刑法五種特質有:道德性與倫理性,痛苦性與強制性及殺傷性,不完整性,政治性與工具性,最後手段性.
2.刑法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關鍵字-->且無正當理由者.
3.
(A)直接因果關係-->看題意應該就不會選.
(B)跳躍因果關係-->看題意應該就不會選.
(C)相當因果關係-->同一環境及同一行為,均會造成該結果發生者,即認為該原因與結果間具有因果關係,相當因果是從正面討論.
(D)條件因果關係-->若該原因為該結果之發生所不可想像其為不存在之條件,則該原因與結果間具有因果關係.條件因果是從反面討論.
題意沒寫到甲是故意還是過失撞傷乙,如果是故意-->甲可能會成立傷害致死罪,如果是過失-->甲會成立過失致死罪,此二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時,可以確定行為人須對該法益侵害結果負責,本題答案應為C.
關鍵字-->"甲須對乙之死亡負責",乃因甲撞傷乙的行為和已的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
這題林鈺雄老師的新刑法總則有詳細解說, 另參76年台上字第192號.
要旨:
刑法上之過失,其過失行為與結果間,在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始得成立
。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
,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
件,均可發生同一之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
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存在,
而依客觀之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
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無相當因果關係。
ps.刑法理論上之因果關係,雖然主要是採條件理論,但相當因果關係理論也被廣泛採用,主要是運用在"故意"概念上,要構成"故意",不但,必須預見到構成要件結果可能發生,也要能預見到整個事件可能的因果發展歷程.
4.解釋名詞
行為之違法性的錯誤-->不知者無罪
義務衝突的行為-->一人同時負擔多數義務而不能兼顧,致發生衝突,而不得不違反其中一義務,則關於此義務之不履行,基於義務衝突原則,應阻卻違法.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3 01:36 |
李宜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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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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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表情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5 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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