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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提升專業減考科/職業證照 將列應考資格
提升專業減考科/職業證照 將列應考資格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更新日期: 2012/3/26 下午 06:48:43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未來得因用人機關需要,將職業證照當成公務員的應考資格,除可提升專業性,也可減少考科。考選部規劃司長黃慶章說,需要證照的公職考試,專業科目原則上只考3科。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現行公務員考試的應考資格,如規定持有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須有其他法源,如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等類科,都是依相關職業法律設置。
不過,最近屢有衛生機關向考選部反映,其業務職掌雖非屬醫事人員執業範圍,但與醫事業務息息相關,負責指導所屬醫療院所,非具有醫事專業背景者無法勝任,因此建議公務員考試設置相關類科,如公職醫事檢驗師。
此外,考選部還將推動在政府機關內部增設「公職律師」,也有人建議增設「公職營養師」等,但若要增設,得一一修改相關職業法規,曠日廢時,無法立刻符合用人需求。
黃慶章指出,根本解決之道,就是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特殊應考資格的規定,「不限其他法律規定,因用人機關業務性質需要,得配合訂定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不過,修正草案要送立法院審查通過才能實施。
黃慶章強調,未來若新增某類需要證照的公職類科,仍將維持原本相對應的現行類科,以利用人機關多元取才,讓尚未取得專業證照者也能應考。
此外,目前高考三級的公職獸醫師、公職社工師等有證照才能考的類科,專業科目都只考3科,比一般類科少3科,黃慶章說,未來新設的公職類科原則上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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