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3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1513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刑责
甲夫、乙妻两人经常吵架。有一天,甲乙二人吵得相当凶,甲心想与其天天吵架,不如早做了断,随即拿起平日打猎用枪枝向乙射击。此时,适巧乙蹲下欲取物逃过一劫,惟子弹却正好打中藏于其家门后的窃犯丙,丙当场流血不止死亡。试问甲应负何刑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03 13:09 |
leo_tw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甲对乙之行为,主观上对乙为杀人犯意,客观上也实行杀害乙之行为,故甲对乙犯杀人罪,但乙对甲实行杀人行为时,适巧蹲下而免于死亡之命运;又甲在杀害乙的同时,丙因在甲家间之后行偷东西之行为,因而被甲不小心击中因而死亡。故结论为:甲对乙为故意杀人未遂,而甲对丙为过失杀人即遂。(以上为小弟的观点,请多多指教)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基础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04 17:08 |
yosuke52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一题可以补充偶然防卫的观念进去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3 12:49 |
armych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甲有杀乙的故意~~271杀人罪未遂
乙没有杀丙的故意~~甲却无防卫意思歪打正着,故属偶然防卫~~276既遂


在错的时间,遇上错的人,勿成孽缘。
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彼此无缘。
在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人,情有可原。
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尊重惜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4 00: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8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