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95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一本“生命字典”

圖 1.



星雲大師談幸福語錄
每一個人都有他的一本“生命字典”“生命字典”
不光只是記錄我們的一生,從生生世世久遠的過去,
一直到無限的未來,自己的功過,善惡,所做所言,所思所想,
都可以在這個字典裡查閱清楚,找到答案

得人容易,得人心難;得人心難,失人心容易。得失之間,
富含人生哲理啊……得失各有姻緣,是我的,不必力爭,
自會得到;不是你的,即使千方百計取得,也會隨風而逝。
⋯⋯
人生在世擁有的不一定都是真實的。人生的際會只是碰面剎那的緣,
相接觸後,就要各奔東西,故要珍惜這段相處的因緣,
藉著大眾的力量來擴大自己,超越自己,因世界上任何事情,
都要等待時間的成長,所以凡事不要太短視。

如果時間是金錢的話,每個月的所得,應該用五分去顧念家庭、
兒女、親人的生活,另外要以二分去為社會公眾服務,做社會的工。
再有一分給自己,過著宗教發心、奉獻的生活;剩下的二分,
要做旅遊,學習以及正當的娛樂運動等。時間的存款分配得當,
生活的安排一定要均衡,步調一定適中,
也就容易擁有健康、幸福的人生。

佛教是幸福快樂の教

第一,學佛要一心,不要有二心

第二,做事要理和,事和外,更要有第三:人和

第三,人生具福祿壽三多外,不要有第四:氣多

第四,世上已有四苦,,不要再有第五苦:比較苦

第五,手持五戒外,要受持第六戒:戒懶

第六,修學六度萬行以外,別忘記第七度:自度

第七,人有喜怒哀樂愛欲惡的七情外,不要有第八:假情

第八,在八識田中好自播種,但不要有第九:錯誤的認識

第九,人身已有九孔,不要讓更多的毛孔再洩漏功德。

人,往往只看到別人,看不到自己;看到表面,卻看不到內心。
由於自他的“觀照”自己,常常自我反省,
明白我與社會人間的關係,才能自我健全。

人生如爬樓梯,爬得高,看得遠,爬得高,高處不勝寒,
下樓梯更要步步穩健。透過階梯,到了不用階梯,
這便是人生的另一個境界。

人生有無常の苦,所以應該珍惜人生,爭取時間;應該做的事,
要及早把它做完。世間上的事,不管苦樂都要自己去處理,
不要太排斥;為人處事,時時要心存感恩,即使不如意也是逆增緣。
縱遇到冤家對頭,也要對於頑強眾生有包容心,
對於怯懦眾生予以鼓勵。

有修養的人,在生氣的時候更要保持小聲說話,
保持平靜微笑的樣子,就能抗拒生氣。

歡喜比財富更重要,一個人若擁有財富,但不歡喜,也不會快樂;
保有一顆歡喜的心,比任何財富都珍貴,更何況,
財富不一定要佔有,能享有也很美……

為了得到幸福,非得從親自去尋找幸福開始不可。
凡事順遂並非等於幸福,在追求幸福的途中,或許才是最幸福的刻。

如何“養量”:

小事不要和別人計較,要經常原諒別人的過失,
但是大事也不要糊塗,要有是非觀念

不如意事來臨時,能泰然處之,不為所累,器量自可養大

受人譏諷惡罵,要自我檢討,不要反擊對方,
器量自然日夜增長學習吃虧,便宜先給別人,久而久之,
從吃虧中就會增加自己的器量

見人一善,要忘其百非。只看見別人的缺點而不見別人的優點,
無法養成器量

後退,並不是畏縮不前,也不是消極厭世,後退充滿著謙遜忍讓,
積極進取的精神。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
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來老將至。朝看水東流,幕看日西墜。
百年明日能幾何?請君聽我明日歌……

一個人若真能體會“世間無常”,必定會有快樂的人生……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6 13: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29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