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11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什么叫放下?不执着叫放下。

图 1.



达真堪布:

我们被束缚在六道里,不得自在。
到底是谁在束缚我们?是不是这些名闻利养在束缚我们?
是不是这些清净和不清净的显现在束缚我们?
不是。是贪着和执着在束缚我们。我们现在要放下贪着,放下执着。
当你不执着的时候,显现就不会束缚你,不会伤害你;
你若执着了,显现就会伤害你。

我们根本用不着逃避,也是逃避不了的,
关键是自己能放下。什么叫放下?不执着叫放下。
不执着,慢慢就不分别了。
那什么时候才能放下呢?看破才能放下。
我们很多时候特意去做一些事情,或特意不去做一些事情,
这都是没有放下。
真正放下的时候是自然而然的。你看破了,自然就放下了。

比如,你去接触或不去接触一个人,你去做或不去做一件事,
真正放下了,自然而然就不影响你了,
接触不接触都一样,做不做都一样,这种心态一直是平静的。
我们有时候是在抉择:「我不接触;我要接触」,
这是一种特意的心态。

因果也是一样。无论是外在的因果,还是内在的因果,
都是自然规律,是改变不了的。
春夏秋冬,生老病死,成住坏空,都是自然规律。
不去执着因和果,不特意取舍因果,这叫超越因果。

解脱不是要解脱生死,而是要解脱生死之苦,
就是对生死没有执着。你真正做到了,这叫放下。
放下了,你就可以不生死,也可以生死。
在显现上有生死,但是你不受它的影响,
对你来说和没有一样,这叫了脱生死。

当特意放下的时候,内心的空虚与患得患失仍然存在,
这说明还是没有放下。
真正放下了,就像看电影一样。这个人你是否接触,
这件事你是否去做,这是因缘的事。
这个人,你有因缘接触就去接触,
没有因缘接触就不接触;这件事,你有因缘就去做,
没有因缘就不去做。不是特意而为,是靠因缘所致,
因缘和合而生,因缘和合而灭。
我们经常说「随缘」,这叫随缘,让它自自然然的发生。
你不动心,就不会受它的影响。
任何时候都是心平气和,来、去,聚、散都一样,
不是假装,而是发自内心地放下。

一切显现不会束缚我们,是执着在束缚我们。
所以当时帝洛巴劝告那诺巴:
「孩儿啊!不是显现在束缚你,而是执着在束缚你,
所以放下执着吧!」意思是,你执着什么,
什么就束缚你,你就不会得到自在和解脱。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13-08-02 00:01重新编辑 ]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30 12:14 |
ymc1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以忽略忽视的心态去处理事情还是执着啰?是否放掉世间一切定律道理才能达到放下的境界?难啊!


骡大爷,您不要再罢工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01 08:21 |
雪花飘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都是活在当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02 20: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1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