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79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ulu12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劍靈>十大流氓技能盤點全職業都有就是沒拳師(下)
下面是前5了,各位看官看好了,接著才是流氓中的極品。
  NO.5 矮子賤 煙花師 大挪移
恭喜矮子 煙花師再次上榜。煙花師的大挪移其實比矮子還要流氓些,一個16米,一個8米。但對技能依賴程度來說,矮子或許更依賴一些。畢竟射得快,洩得也快。要想補充,就還得靠這。又是一個無視防禦技能,幾乎沒有技能前搖及後搖,被抓住了,老實的用腳踹吧。然後大挪移控制6秒也是拖cd的必備。流氓原因:無視防禦,無法防備,反正就是各種抓。
  NO.4 園丁師 群體蒲公英
作業劍靈人口基數第二多的職業,也是女玩家最多的職業。然而也是經常被撕的職業,不知道看到這技能上榜,你們內心是否高興的?看我舉個白色的翔在頭上,你特麼倒是打我啊,快打啊!然而任何攻擊在強大的氣息面前,依然是無效。群體蒲公翔誰碰誰倒霉,碰一下,幾發菊花炮教你做人。流氓原因:bug保護技能,無任何技能可破,唯一能做就是瞅著。
  前3了,看官們,緊張麼!
  NO.3 力士 天崩地裂
先不說這個,先說不了解這技能的時候,有多少煞筆曾在火裡面隨便交控制技能的,然而發現依舊沒啥卵用?流氓火的存在,也是造就了力士粑粑對召喚有絕對的控制力。踩了火,我就是要和你正面肛。我就可以任性的卡刀,你特麼到是打我啊!或許一些朋友要說,要被大挪移破,我只能說。 。 。 。 。然而我並不知道說啥。
   NO.2 力士粑粑 眩暈颱風
力士粑粑,應該在這個版本可以算做狗職業,至少近戰面前肯定是狗。一個眩暈颱風的出現,一個破防蠻牛的出現造就了這麼狗的力士。眩暈颱風,施展期間,免疫任何控制技能,並且對對方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開憤怒轉,更是流氓到不能再流氓。活生生轉你半管血。有多少矮子賤剛著護衛靈想去搞力士粑粑,然而力士粑粑颱風便打得你懷疑人生我想近戰唯一不怕力士颱風的,也就大海了吧!q一下覺醒,開跑酷模式,力士粑粑,你到是追我啊?
第一了,老弟,你緊張麼?你的技能上榜了麼
  NO.1 鈔票狗 扭曲
想了很久,這第一到底什麼技能更流氓一些,發現我咒爺還沒上榜,怎麼能少了我咒爺。初看名字以為啥特麼撕滅空間技能,然而特麼居然就是重置cd的技能。有了他,你才知道無敵都是笑話,有了他,任何職業都可以叫做跑酷客,有了他,秒射變持久,有了他,生活幸福安康。扭曲的效果就在於,甩你10個天喜你死不死?吃我5個山崩,15套3rf你死不死?貓撲你10次,就問你死不死?吃我10個憤怒,你是死還是不死?流氓原因:太過於流氓,無任何話可說。

帖子,也已經更完!再說一次,這只是擼主個人觀點,沒有任何黑某個職業。可能也有看官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比如力士粑粑的破防蠻牛,召喚的貓撲也或者回血友情。歡迎你們繼續討論。

以上攻略來自劍靈論壇,僅供參考

《i7391輕鬆交易網》是港澳臺專業遊戲虛寶交易網站,提供遊戲幣、遊戲道具、遊戲帳號、遊戲點數卡的買賣資訊。賣家手續費僅3%,買家免手續費唷!各大遊戲專屬交易區商品應有盡有,Mycard、GASH等等點數卡93折起,多樣商品優惠中!
另外,i7391輕鬆交易網熱烈招商中,歡迎踴躍洽詢唷!
客服服務時間:09:00-01:30
台灣:(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傳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後,有空歡迎到i7391輕鬆交易網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11-20 09:4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48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