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47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ore12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鮮花 x43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講經][影音] 淨空老法師:一生修苦行,保持清淨歡喜,是福報

淨空法師:【一生修苦行,保持清淨歡喜,是福報】

按這裡檢視影片,登入論壇可以直接觀看


清淨心生智慧,心不清淨生煩惱,煩惱跟聖學完全違背,清淨平等心跟聖學相應。煩惱習氣淘汰一分,得一分利益,淘汰二分,得二分利益,慢慢來,一分一分淘汰。有相當基礎,對這個學術深信不疑,不再有疑惑,進步就快了。

開頭十年進步很緩慢,時間又長,一定要熬過來,決定不能退步。再辛苦也要往前精進,愈往後面愈容易,因為你不懷疑了,清淨心現前。歡喜心現前,法味嘗到了,這時候可以說根基定了。學佛,退轉或放棄再去搞別的,都是這個關口過不去,沒有耐心。

當然環境對我們影響非常大,今天修學環境確實找不到,古時候有寺院叢林,現在沒有了,完全要靠自己。如果有能力,有福報,一定要照顧行者,真正修行人。有一個照顧一個,有二個照顧二個,全心全力照顧他,成就他,要把他看成傳統文化、佛菩薩的傳人。

照顧他,也要督促他,不能害他。怎麼害他?照顧很周到,讓他舒舒服服,名利心生起來,道心退失了。你說照顧有功德,其實你把他毀掉了。真正照顧,得讓他修苦行,以苦為師,以戒為師。物質生活太豐厚,不是照顧,是害他,能不起貪戀嗎?順境,貪戀心才起來,毀掉了。

所以護法不容易,沒有真實智慧,怎麼能護法?過去也常常提出這個問題,護法誰來做?弘法的人。早年學佛,我認為四十歲之前,學生,在道場一定是義工身分,什麼都做,修福報。否則將來你學成了,沒有福報,對於弘法利生有障礙。

章嘉大師告訴我,單有慧沒福不行,單有福沒慧也不行。佛菩薩教人福慧雙修,皈依佛,二足尊。二就是福慧,足是滿足,福慧都滿足,成佛了,不是學一樣。

福從哪裡來?從苦行來的。《無量壽經》,大迦葉尊者代表苦行,那是大富長者出身,釋迦牟尼佛一生修苦行,王子出身。保持清淨心,平等心,永遠不會失掉,這是福報。

經論告訴我們,世間福報,財富、地位都是從布施來的,財布施得財富,法布施得聰明智慧,無畏布施得健康長壽。出家人用什麼布施?過去托缽,三衣一缽,一文錢也沒有,用內財布施。內財是什麼?做義工。隨時隨地,任何場所,遇到了,隨緣。

走在道路上,看到旁邊有垃圾,撿起來放在妥當地方,這是內財布施,對一切行人是布施。不一定什麼事情,只要跟人接觸時,布施的緣就現前。在大庭廣眾裡學謙讓,學恭敬,你說是不是布施?全是。沒有一處不是修福、修慧的機會,自己要認識,不要放過。

經教是最主要的部分,不學不知道,學了才曉得,要天天反省,天天對照,我有沒有做到。普賢十願是不是布施?第一個恭敬,對一切人都禮敬、謙讓。別人做好事,我有能力,幫助他,沒有能力,讚歎他。有能力不幫助,這個讚歎不是真的。

他做好事,我們有能力提升,讓影響擴大,不就更好嗎?能加一分力量進去,隨喜功德。不是讚歎一下就完了,真修,是全心全力幫助他。不求果報,名聞利養都不沾,叫真實功德。為名為利,有條件,就不是布施供養,是一種生意買賣,商業行為。

要認識清楚,好事到處都是,懂得你就會做。佛菩薩示現在人間,時時刻刻做樣子,任何一個機會都沒錯過,都能掌握住,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做錯事情應當懺悔,別人做錯不要放在心上,更不可以放在口上。稱讚如來,別人有好處讚歎,別人做錯事情不提,自己做錯事情向人懺悔,就是自行化他。

他做錯事情,自己說出來可以,別人不能說。他的境界沒有提升,時節因緣沒成熟,你說他過失,記恨在心,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害了他,嚴重造成冤冤相報沒完沒了,這是真正修行人最大的忌諱。

---------------------------------------­­­­­­--------------
本文節錄自【淨土大經科註】59集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3-11-04 18: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37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