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95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eateres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狗狗][问题] 狗狗的皮肤问题
请问是不是常给狗吃人吃的东西 狗狗就比较会掉毛跟得皮肤病呢


[ 此文章被筱玟在2005-02-03 15:0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2-02 15:17 |
makotoca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尽量不要喂食宠物吃人的食物比较好 如果要自己DIY狗食的话 也不要添加调味料
我在网路上查到资料如下

http://www.pethouse.com.tw/library....cno=D032&page=2
因为狗的皮肤病大多是食物过敏或营养失调引起的,这当中是不含环境因素,解决之道如下:
1.杜绝加调味品人吃的食物,调味品尤其是皮肤病的危险因子。
2.不选择过量的食品添加物、抗氧化剂的狗饲料。
3.量贩店特便宜的特大包狗饲料,为减低成本,采用低廉的原料制成,狗儿长期以此维生的话,营养失衡,毛发开始大量脱落,主人于心何忍啊!
P.S这方面我认为自己学着看饲料成分最重要....
4.选择高品质脂肪酸,可以保护皮肤毛发,适当比例的Omega3、Omega6
能促进毛发发源,同时能有效降低动物组织的发炎反应。
5.选择羊肉、米为原料的饲料,可以减低过敏反应。


另外其他地方查询的资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1004122301562
狗的皮肤病还有可能是以下情形:
◎脓皮症……一般来说,犬脓皮症多为继发性。
引起发病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众多,包括:1)细菌或病原特性;2)影响动物皮肤保护机制或降低免疫力的潜在或相关因素;3)宿主本身的免疫反应能力不足或缺乏。其中,找出发病的潜在病因是治疗的焦点,这是疾病诊断的考量重点。既然我们无法改变细菌本身的特性,调整宿主反应的价值也很低;因此即使某些疾病的潜在病因诊断非常困难,但这仍是目前相当值得努力的重点。

◎毛囊虫症(Demodicosis)
寄生于犬之毛囊内及皮肤脂腺中,以皮脂为食,在肝、脾、淋巴节、血液、肠管亦可发现;因接触感染,始见于眼、嘴、脸部之秃毛,继而在腹部、肘、脚而扩及全身,常有皮屑性及脓包性两种;症状为皮肤红肿、发疹、脱毛、痂皮,常与癣疥虫混合感染而有激烈的发痒及细菌感染而成为脓皮症及毛囊炎,身体散发恶臭,需依医师指示配合治疗。

◎犬疥癣虫症(Canine Scabies)
寄生于犬疥癣虫有两种:
1.犬穿孔疥癣虫:寄生于全身之真皮内。
2.犬耳疥癣虫:寄生于犬之外耳听道。症状为搔耳、摇头、皮肤脱毛、剧痒、耳、肘、关节结痂皮,严重时全身稀毛(掉毛),会因细菌感染而并发化脓性皮肤炎,且有恶臭味。本病常由接触感染而成,治疗上需按兽医师指示方法,持续性治疗及药浴。
*本虫偶而会咬人引起剧痒,但不寄生。

◎跳蚤(Fleas)
在犬、猫体外较常见,可快速在皮肤表面活动。在一般环境中,很容易寄生繁殖,靠吸取寄主的体液、血液或表皮物质而维生。跳蚤寄生时,狗会不停的搔痒、舔咬患部、脱毛,并引起过敏性皮肤炎。如果发现黑色果粒状的粪位于被毛根部,则证明有跳蚤寄生。

◎璧虱(Ticks)
寄生于犬及家畜中,其发育过程为虫卵→幼璧虱→蛹→成璧虱,在温和的环境中有很强的繁殖力及生存能力,每次产卵可达数千个以及半年以上的耐活力。犬璧虱寄生在犬体上,靠其强而有力的口器吸血维生,常引起畜体贫血、皮肤炎及其他疾病之媒介,畜主应时常检查,注意防范。

环境方面的话 主要台湾是个典型岛国,高温潮湿的特色,它是霉菌的温床,而霉菌、湿疹是犬猫最易感染的皮肤病之一,所以本身居家环境要注意喔,若不幸狗狗真的感染了就尽快去医院做治疗吧。
希望以上资讯有用


[ 此文章被makotocat在2005-02-02 16:11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筱玟) | 理由: 回覆问题 提供资讯


已离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TANET | Posted:2005-02-02 15:5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9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