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31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筱玟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大师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净空法师讲课, 孔明神数解签
推文 x44 鲜花 x8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喵喵][保健] 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猫鼻气管炎
林政毅 医师
【病原】
猫鼻气管炎是猫咪最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之一,就是猫的泡疹病毒感染,猫泡疹病毒于酸性下极度不稳定,对热、乙醚、氯仿、福马林和酚非常敏感,在干燥的环境中存活不超过12小时,因此本病毒在环境中显得相当脆弱,一般的消毒剂即能进行有效的消毒。

【传染】
病毒会出现于病猫的鼻、眼及喉咙的分泌物中,但大部份是经由鼻子的接触或打喷嚏而传染,这种传播方式的距离约为一公尺,在典型的感染下,病毒的排出约在感染14天之后。病毒在感染之后,可能会持续存在体内一段长时间,造成这种〝带毒状态〞的因素尚不明了,甚至有时病毒与中和抗体会同时存在于血清中,这其中的机制也仍不明了,感染泡疹病毒的带毒者会断断续续从鼻部及咽喉部排出病毒,而这种带毒者可能没有任何的临床症状,或者呈现慢性感染的症状,但并非呈现慢性感染的猫就是带毒者。

【症状】
经过2~6天的潜伏期之后,早期的临床症状包括:沉郁、打喷嚏、和咳嗽,接着就出现畏光、结膜炎、和浆液性的眼和鼻分泌物,体温并且快速地提升,阵发性的打喷嚏、深部的气管咳嗽、舌头和上颔的溃疡等症状也常发生;如果再有细菌的继发性感染,那么眼和鼻的分泌物就会呈现脓状。

慢性感染的病例可能会出现慢性鼻窦炎、溃疡性角膜炎和全眼炎,年青的仔猫感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结膜炎,溃疡性的角膜炎最后可能导致全眼炎和失明。在急性的病例,症状会持续10~14天,成猫死亡率低,而幼猫则可高达20%~30%。

当感染只局限于上呼吸道时,通常就称为病毒性鼻气管炎( FVR )。全身性的感染已于新生仔猫感染时发现,但新生仔猫感染并不代表母亲曾经感染过此病毒,新生仔猫感染会呈现虚弱、昏睡及腹式呼吸,甚至临床症状尚未出现前就死亡。

【诊断】
因为临床上很难去区分泡疹病毒、卡里西病毒、披衣菌等可能的上呼吸道感染,所以临床上会针对病史及症状来诊断为猫呼吸道感染,因为此三者的区别诊断对于治疗上并无多大助益,且病毒的分离及培养旷日费时。

【治疗】
治疗还是着重对症疗法,当有细菌的继发性感染时,于上呼吸道常常会分离出混合有兼性和厌氧性的细菌,应根据抗生素敏感试验来选择抗生素,或直接投予广效性抗生素,于疾病的早期给予良好的护理,除了眼药的使用之外,应将眼鼻分泌物勤加去除,以棉花沾无菌生理食盐水或硼酸水来清除黏附在眼睛周围的分泌物,以小号的棉花棒沾温水或温生理盐水来去除黏附在鼻孔周围的鼻分泌物,并喂予味道强烈的食物,以上的这些护理可以使得感染猫嗅觉稍微恢复,进而刺激其食欲,一般而言,只要发病猫能进食的话,预后都相当不错。眼睛的症状部份则滴用不含类固醇的抗生素眼药水。

【控制】
〝带毒〞母猫不应做为种用,因为分娩或泌乳的紧迫状况常常会使得病情恶化,使病毒于咽喉排出,并感染新生仔猫。传染的防治主要是依赖适当的饲养管理,基本的原则为〝以控制良好、通风良好的环境来将紧迫状况减至最低,将出现的病毒稀释至最低的接触浓度〞,新进的成猫或仔猫应隔离观察至少两周;因为母猫可能成为〝带毒者〞,且不容易测得,因此仔猫最好在4周龄时断乳;每一个猫笼应至少隔一公尺以上,并且有所屏障,搬运笼子时应带用手套,并且每一笼子都必须更换手套或消毒后再使用。

现今台湾引进的三合一或五合一疫苗内都已包含泡疹病毒,幼猫应于二月龄时接种第一剂,于三月龄时接种第二剂,尔后每年补强一次。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对生活比较易于忍受-..*

强力推荐☆五岁的心愿(OSEAM)☆[影片]美丽画面描绘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环,赢得全世界观众的泪水与掌声!!

助读书之经咒(心经+记忆咒)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5-02-13 16: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93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