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arge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转贴 真是太过分了....难道网路作家的心血这样不被尊重吗....
转再自创作线上
----------------------------------------------

我是动漫周刊41期,最游同人『雪的温度』的作者,武城寻川。

很遗憾的,我并没有将文稿投至动漫周刊。这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是我从未听过、最严重的盗文事件。

看着自己辛苦创作的文章被人拿去做商业用途,或许有人曾经也经历过这种事,但是,盗文的却是一家报社的责任编辑,我真的很心痛。

我没有办法做其他管道的申诉,毕竟我不住在大陆。

今天才经由辛苦查询,才找到这个地方。看到自己的文章名称被放在上头的标题跑着,我差点哭出来。

今天,我要公开责任编辑的私下道歉信函。

对方信件:

收件夹 :: 内容
来自: Kirstyc
收件人: 武城寻川
发表于: 星期一 十二月 06,2004 8:25 PM
主题: 郑重道歉!
你好。我是《动漫周刊》同人版面的责任编辑。

日前经由朋友推荐在报刊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无常——给我最爱的卡卡西》的署名阳阳德溢的同人文章。同时推荐给我的还有一篇名为《雪的温度》的最游记同人,署名:武城寻川。由于朋友推荐的时候无法说出来源及作者联系方式,两篇文章以文章名在google上搜索也无法获得相关资讯;一方面却出于个人私心,希 望这样的甜文能让读者一闻,故擅自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作出刊登的决定。

日前突然收到来自阳阳德溢的电子邮件,关于擅自刊登她的文章的事情,并根据邮件内容找到了这个论坛,才获得您的联系方式。

心知擅自转载的行为为人不齿,但不忍见此等好文默默藏于网路一角,却让一些品质不高的文章见诸报端。一时情急,擅自转载后,一直都于心不安,且幸获得您的联系方式,故传此资讯,一来深表歉意,二来希望能就擅自转载一事获得谅解并加以解决。

再一次为擅自转载您的文章道歉,万望海涵。
如蒙见谅,还请联系我以对此事做个处理。
我的联系方式:
QQ:35351514
MSN:Kirstyc@163.com
电子邮件:kagaric@hotmail.com or Kirstyc@163.com

公司机器不便,无法打出繁体字,也请原谅由此带给您的不便。

注:刊登贵文时未曾更改作者名称,但出于读者理解的考虑,擅自将文中“傻愣愣的笑了笑,悟空一个翻身就毫不客气的枕到三藏的大腿上,丝毫不担心会被踹到一边,双手就这么拢向男子的腰。然后竟然一反方才充满不适的挣扎,安分的趴着。”的“双手就这么拢向男子的腰”一句删除,请勿见怪。

再再一次诚恳道歉,希望您能略释不快,不吝稍费功夫与我联系一下。
(完)

(回信)
很抱歉,我起先以为是有人私自投稿到贵周刊,贵周刊不知情才刊登上去。看到这封道歉信函令我十分错愕、无法置信。

请问:

事情已经发生,我无法谅解,那请问你要如何解决?

明知此行为是令人所不齿的,做了之后才道歉,这封"私下"的道歉信函你希望能弥补什么?

请你抽一分钟的时间,亲自上google查询一下,只需写上作者名称,我在哪里,你肯定找的到。(请不要跟我讲如此不负责任的话。)

擅自盗文已经可怕,你还拿去做商业用途,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你还改了我的内容!!

今天要不是有读者好心告诉我,请鲜网帮忙查询,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吧。

接下来最重要的---请你一定要记得---

我不接受贵周刊迟来的申请转载,也无法谅解。文章下集请不要刊登在贵周刊上面。谢谢编辑对这篇文章的抬爱,如果是事前的邀请,我一定非常乐意。

此外,我要公开这封道歉信。

你所说的盗文与道歉的因果关系,我看的不怎么懂,不管怎么看都无法合情合理。但事情已经发生,既然会于心不安,请别再让它继续恶化下去。我不希望文章下集出现在贵周刊的新刊上。这是唯一能弥补的办法。


对方信件:

邮件主题(Subject): Re: 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时间(Date): Tue, 7 Dec 2004 10:40:21 +0800 (CST)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请息怒。贵文刊登之前,的确经过google搜索,输入"武城寻川"字眼搜索得出只有三个结果完全符合,而所搜索到的页面或者是出于机器原因,一直无法在公司的电脑上打开。

出于个人的懒惰及一点个人原因(家中电脑无法使用);我竟然放弃继续搜索并擅自决定刊载。事后回想,悔之不及。《动漫周刊》创刊至今不到一年,我来到这个编辑部开始从事编辑工作更不到两个月时间。犯下这样的错误,实在是我个人的过错。

出于私心,我实在希望您能高抬贵手,将公开此事的决定稍缓。一直希望此事能由我个人承担,所以才使用私人的电邮与您联系。实实在在是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以坦承的态度,博得您的原谅。或者您无法原谅我这种莽撞的行为,但无论如何,希望我个人的错误由我个人承担,且为这份大陆?有的报纸保存一点?y面。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请求,已经终止对《雪的温度》下半部分的刊登。且盼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一时懒惰所造成的错误。无论如何也请再加联络后做决定。
(完)


邮件主题(Subject): Re:我是武城寻川(TO:Kirstyc﹞
来信时间(Date): Tue, 7 Dec 2004 14:38:55 +0800 (CST)
来信者(From): kirstyc@163.com
收件者(To): momo_ryoma@starblvd.com

再次致以万二分歉意。今早收到您的邮件后,匆匆回复后准备更改本期文章。因我们报纸规定礼拜一截稿,今期?卷已经送到印刷厂。我直接赶往印刷厂才获悉今期报纸已经开始印刷,因此文章的下半部恐怕会在本期报纸上刊登出来。(完)

(回信)
礼拜一截稿?!你礼拜一晚上20点才传这封讯息过来,现在跟我说礼拜一就截稿。已经开始印刷,身为责任编辑的您一点办法都没有?

贵周刊听说是一个星期出一次,书上架了吗?希望获得谅解却不肯付出一些代价。木已成舟了是吧?

请别为自己自设立场,身为同人报社的责任编辑却犯了同人文章界最大的禁忌。
早上收到前面那封信件,我觉得只要下集不刊登一切OK,这件事情就算结束。
我想这么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我唯一希望的你无法做到,我想你唯一希望的我担心我也很难做到。

我知道我正在做困兽之斗,但是,你到了印刷厂真的有心要终止这个错误继续恶化下去,你能不喊停吗?我隐约知道你的诚意到哪了。

如果我知道下集上去了,出刊了。我们的协商就到这里。你继续去当你的责任编辑,我则是开始公开道歉信函。我的文章被这样任意拿去使用,我认哉了,辛苦的作品付诸流水的痛我想只有我感觉的到。

请你以你最大的力量去停止出刊!!责任编辑,你要负的是一家报社的责任呐。
我不希望这篇文章会是你、我永远的恶梦。(完)


各位正在看这篇的看官,不是每件事情道歉就能了事,现在不是在学校生活,身上所背负的责任一旦出社会后就不再如以往的轻松了。我唯一希望对方能做到的弥补动作,却无法得到。我真的以为会在”停止刊登下集”后一切结束,但是-----很遗憾的,我们的协商真的到此为止了。

这很容易看出根本不是他所谓的”个人私心、一时情急”,因为我不是唯一被如此对待的人。

不要问我其他被如此对待的作者呢?----每个人处理的方式不同,谁希望恶梦一直延长下去?但是,我今天如果不站出来,我完全不能想像之后的文章会被如何私下拿去运作。每当一名网路作家选择沈默,网路创作不被尊重的破洞就越大!!迟早有一天,网路完全会没有文章供人欣赏,没有创作当作各位生活的调剂物 !!

在看对方信件时我也是一时心软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又能如何?”。但是,我接下来到的却是未来所有网路刊登的文章是何等的岌岌可危?我不顾他人的文章如何,我担心的是,如果再有人刚好、巧合地对了我文章的味,反正我对这件事的反应是草草了事,那自己的创作会被谁再拿去乱用?!我将会受到何等的对 待??

拜托各位看官,如果愿意支持我,不一定要公开留言!请将这篇文章原封不动的拿去贴在您常去的地方、论坛等等----。不用跟我申请转载、不用知会我。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的!!拜托!我真的需要你的顺手之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05 21:31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large于2005-04-5 21:31发表的 转贴 真是太过分了....难道网路作家的心血这样不被尊重吗....:
转再自创作线上
----------------------------------------------

我是动漫周刊41期,最游同人『雪的温度』的作者,武城寻川。

.......
我觉得有时候也要尊重作家的心力啦
因为这个是靠他自己的心力达成的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01 17: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3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