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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1948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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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中华电信买设备挡P2P,该是换ISP的时候!还我BT的自由。
下面是引用a843433于2005-04-14 06:58发表的 :
不挡, 怎么会有$$ ?而且, 这种消息本来就不太正确. 各位很激动的说了一堆, 请问消息来源是否正确你们去查证过了吗?
你花钱"承租"线路, 不代表你就可以无法无天. BT等等是游走法律边缘的东西, 可以私下交流, 不是正当理由.
下面是引用maxdar于2005-04-14 00:07发表的 :
用哪一家isp都一样啦!
全台湾的isp用的线路都是中华电信的= ="
下面是引用http://taiwan.cnet.com/news/comms...0082522,00.htm发表的 :
中华电信独大是主因
TWNIC执行长陈文生指出,我国ADSL普及率远高于Cable Modem,主要是源自单一电信业者独大的情况。他指出,在多元竞争的美国是Cable Modem略高于ADSL的布建情况。我国情况与日本、韩国较为相似,后者分别以NTT和韩国电信最当地最大ADSL ISP,然而陈文生指出,日本最大业者NTT也只占了约40%,而台湾的中华电信Hinet则占了将近95%。在本调查中,八成四家庭为Hinet用户,Seednet占5.52%,其他固网和ISP的用户比例不到一成。

陈文生并指出,台湾ADSL收费的确过高。他以日本为例,ADSL平均传输速度为8 Mbytes,而只要2000日币(约台币五百多元),相较之下,我国平均收费上千元,却只拥有512k的传输速率。「依照现在的费用,速率提升到3M、8M都不为过,」他说。



今天不想去争辩P2P合法于否,而是当P2P流量影响到Internet其他应用时,ISP当然会采取限制的动作。如果无法接受HiNet/So-net/Cable Modem等ISP业者的做法,使用者可以考虑跳槽到其他「愿意忍受P2P流量」的ISP,如台固SEED NET

maxdar兄说使用任何isp都一样,我倒是不以为是事实。如上图可看出,若是使用的话BT就不会受限制。因为限制的是由出去的资讯流。

就TWNIC执行长陈文生的说法,我们可以说现在HI NET已垄断台湾的网路市场。我们拼着1千元的违约金(转换ISP而合约未到期,所需付的费用),也该做出不一样的选择了。毕尽大家都不喜欢市场垄断者。
换ISP,给我BT的自由。


[ 此文章被pchome1948在2005-12-15 12: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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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4-30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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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黑NET真的给我断BT
我马上换ISP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4 20:08 |
wrbsvelm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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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不敢吧!,敢档~~大家都不会用了吧! 表情


如果你高兴,就送一朵花吧!让我也高兴一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5-05 13:22 |
a0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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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换~~~速博.不知有没有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5 23:56 |
momo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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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位于屏东这一边也挡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可能要有像日本YAHOO BB的老板那一种的极端敢做有一点点良心的商人出现,以及执政者的远见才可能有办法改善吧。希望不要只是"口头"拼经济好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6 00:28 |
哇嗯细An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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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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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大家一起换ISP
我想除了seednet之外so-net也是很好的选择
比较过8m的价位之后
可选的是seednet
但是so-net的服务小姐超亲切的
害我不晓的该换哪一家了
用了hinet三、四年了,也不见他有任何的照顾旧用户
还不如换一家,速度快、又不挡p2p、服务又好的ips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6 16:54 |
Raymond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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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讲,站在法律的角度,因为无法抓BT而抗议,似乎是站不住脚的。

台湾好不容易开始重视智慧财产权的问题,现在应该不是走回头路的时候吧?!
当然少数网友使用P2P时从来不抓非法软体或档案,但是大部分都是吧?!

中国是全球最不注重智财权的地方,因此BT种子几乎都在中国。
现在他们可以这样,以后呢?!

而我们台湾,好不容易开始摆脱盗版王国的恶名(让给中国)。
现在,应该要意识到,智财权的时代已经来临...

如果阻止P2P进行非法下载是个趋势,那么你即使现在换ISP,
将来被挡,也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小弟不是自命清高,小弟基本上也是个P2P用量很高的人。
不过我也知道,现在能抓尽量抓,将来被挡了也不应该怨天尤人...
因为,当你使用P2P时,你不知道已经伤害多少人的权益了...
那可能是很多人一生的呕心沥血之作。
换做是你,你不会抓狂吗?

谨在此提供另一个观点给大家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5-15 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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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RaymondHsu于2005-05-15 00:46发表的 :
老实讲,站在法律的角度,因为无法抓BT而抗议,似乎是站不住脚的。

台湾好不容易开始重视智慧财产权的问题,现在应该不是走回头路的时候吧?!
当然少数网友使用P2P时从来不抓非法软体或档案,但是大部分都是吧?!

.......
RaymondHsu大大,您的看法是问合法与否?然,当初MP3技术出现时,亦有许多杂音。说这项技术带来复制的便利,是非法者的工具。但现在MP3播放机满街都是,甚至为苹果电脑带来新的变革,iPod与 iTunes 的完美整合,亦为流行乐坛带来新的活水,素人音乐家乘机而起。



而今P2P正是如此,要不然一直加大的频宽有何意义?这种杀手级应用的出现,有其历史意义。即宣告宽频世纪的到来,以及公众多媒体的变革时代来临。

在注重智财权的同时,我们需反思一个问题。ISP为何要挡P2P?

是因为P2P违法?还是因为看不惯智财权被侵犯?我想都不是,聪明如你,该知道原因为何?


[ 此文章被pchome1948在2005-11-22 23:41重新编辑 ]


以言讥人,取祸之大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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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势折人,招怨之未远;
以德化人,得誉之流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5-16 10:20 |
tony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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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个人浅见

我只能说:科技本身无罪
P2P『本身』不违法,但是『应用』方面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就跟MP3一样...MP3本身无罪...他只是一个『档案格式』...

BTW,用HiNet固定IP来使用BT『似乎』是比浮动IP快很多...XD


偷你の灰尘室
Written by ㊣~TonyYang~㊣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5-16 14:27 |
Raymond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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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pchome1948于2005-05-16 10:20发表的 :
RaymondHsu大大,您的看法是问合法与否?然,当初MP3技术出现时,亦有许多杂音。说这项技术带来复制的便利,是非法者的工具。但现在MP3播放机满街都是,甚至为苹果电脑带来新的变革,iPod与 iTunes 的完美整合,亦为流行乐坛带来新的活水,素人音乐家乘机而起。
.......

是的,iPod与iTune的完美整合...
iTune可是合法的下载管道喔!

宽频P2P的应用,应该也能找到类似的合法的business model。

你说素人音乐家因为MP3而起,但是90%以上的人听MP3,是听盗版的大众音乐吧?!
同样的,也有很多素人「拍摄家」因P2P而起,但是95%的人是为了非法的影音、软体吧?!

「方便」并不等于「随便」,不是吗?

我认为如果你今天用P2P,100%都是合法使用,不抓盗版,那么我没话说。
但反过来,你整天抓盗版,却还大言不惭说这是趋势,就比较难让人苟同了吧?!
(这个「你」泛指所有P2P使用者)
大部分人,即使常常抓盗版(比如小弟),也会低调一些吧?!
真的被挡了,就摸摸鼻子换ISP,直到全部被挡,或者合法化为止啰!

不然还有另一个解决之道:搬到中国去... :D
毕竟那里是盗版天堂,是BT天堂,是P2P天堂!

对事不对人,如有得罪请见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局域网 | Posted:2005-05-16 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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