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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錄] 『分享』憒鬧二十種過
一者不護身業。
二者不護語業。
三者不護意業。
四者多饒貪欲。
五者增長愚癡。
六者耽者世話。
七者離出世語。
八者於非法中尊重修習。
九者捨離正法。
十者天魔波旬而得其便。
十一者於不放逸未曾修習。
十二者於放逸行常懷染著。
十三者多諸覺觀。
十四者損減多聞。
十五者不得禪定。
十六者無有智慧。
十七者速疾而得非諸梵行。
十八者不愛於佛。
十九者不愛於法。
二十者不愛於僧


[ 此文章被aa155073在2004-11-25 01:5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5 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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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離諸貪瞋 不住於憒鬧 若有專住彼 是過不應作
憍慢及覺觀 皆由憒鬧生 壞行無戒人 稱嘆於憒鬧
愚人樂世論 退失第一義 放逸多覺觀 是過不應作
比丘捨多聞 言論不如理 損減諸禪定 常思惟世間
耽著思惟者 何得於寂靜 其心常散逸 永離於正觀
速得非梵行 諠雜無儀檢 亦不曾愛佛 及愛於聖眾
棄捨離欲法 耽著非法言 我常捨千身 支分及頭目
為求無上道 聞法無厭足 是諸非法人 少聞便厭捨
我昔作國王 為求四句偈 妻子及財寶 悉皆能施與
何有於智者 而不勤聽法 我嘗捨一切 非法之戲論
為於百千劫 難得解脫故 汝等應欣樂 志求微妙法
若樂於解脫 最勝功德者 世間諸事業 皆所不應問
衣食無勝利 亦不證涅槃 當稱嘆最勝 善來諸比丘
應敷座令坐 互說諸法要 人身甚難得 隨分行白法
讀誦及禪定 汝應如是問 如來入涅槃 遺法當滅壞
比丘多放逸 樂眾棄閑靜 為飲食利養 晝夜談世話
愚人於夢中 驚怖而漂溺 自知多毀犯 當墮三惡道
應生歡喜心 獨處於閑寂 若在阿蘭若 志求無上道
不應見人過 自謂最尊勝 憍恣放逸本 莫輕下劣人
彼於遺法中 漸次而解脫 比丘雖破戒 深信於三寶
是則解脫因 不應見其過 摧伏貪瞋難 勿驚於放逸
餘習法應爾 是故不須說 若清淨比丘 伺他人過失
是最非真實 不名修正法 如理修行者 當須自觀察
求道諸比丘 捨離惡言論 常以歡喜心 獨處於閑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7 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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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a155073於2004-11-25 00:36發表的 『分享』憒鬧二十種過:
一者不護身業。
二者不護語業。
三者不護意業。
四者多饒貪欲。
五者增長愚癡。
.......
有時候也要對自己好一點
這樣子才會比較好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10-23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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