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wadasee于2006-07-21 10:04发表的 :
话一定要说,但是不能全部说,最好去地方法院咨询过后再说~
另如果胜诉的话,你们可以向法院提出声请保护令~...
既然是对方主动去你家,对方人数又多我想他们口头上说你们恐吓他们,
应该是不太说的过去,只是怕他们会找人做伪证... 唉...反正黑社会难缠,
.......
详细的情形如下
http://bbs-mychat.com/read.php?tid=548905感谢这位大大热心的帮忙~我也不清楚他们算不算黑社会
只知道当时有三个黑衣男子(还有好几个人)~其中大概有一两个刺青吧~还有就是他们的行径
路人都说可恶~邻里邻居也会鄙弃厌恶~而我遇上了他们~我只能说~我真倒楣~
其实我也不想上法院~而且他们还先告我们~去侦查庭时武器明明是他们的
偏偏说是从我们手上抢下来的~无奈无奈真无奈~对台湾的思法也不保持信心
不知道到时候去法院能不能动之以情~法律我又不懂~有点等死的感觉~因为请律师好多抠抠
所以我只能自己不断的看着挨打时监视器的画面~想办法从里面找到对我们更有利的证据
但是影像很模糊~法律看了雾煞煞~谁叫我不喜欢读书~又不喜欢用脑
只能看着挨打的画面~眼在看心在痛~他们毫不讲理........台湾这个社会真是越来越腐败了
天理何在~公道何存~道义已完全消失了吧~是非对错仿佛也不再有存在的价值
造成这样的社会全台湾人都该负起这个责任~法律经常令人痛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