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5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elod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急问刑诉言词审理的例外有哪些?
有人有整理过刑诉里面 "言词审理的例外"吗?
我知道有

刑诉 s307 s372...................还有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11-01 15:01 |
anny_81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s389.s437.s444.........应该是吧
翻翻看呗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霞客) | 理由: 辛苦了 ^^"


自闭倾向的过动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01 19:01 |
weif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19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形<---形式判决(不受理、管辖错误...)
二<---372
三<---法律审(书面审理原则,言词例外)
非<---非常上诉
再<---再审
简<---简易
商<---协商

以上仅供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7-11 13:04 |
airflash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4 鲜花 x3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下情况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言词审理」之例外:(93年司法官考题)
       
第一审程序
刑诉302 - 免诉判决
刑诉303 - 不受理判决
刑诉304 - 管辖错误判决

第二审程序
刑诉372 - 第二审上诉程序
        法院所为 1.无理由,驳回;2.有理由,发回

因法律审部分,故不需言词审理:
刑诉389 - 第三审上诉程序
刑诉444 - 非常上诉程序

因案件事实明确,故不需言词审理:
刑诉449第1项 - 简易程序
刑诉455-4 第2项 - 协商程序

刑诉437 - 再审程序
        1.受判决人已死亡
        2.自诉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且无人承受诉讼

提供大家参考理解,至于背诵部分请背维帆大的口诀


天秤之两端,太极之黑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11 19:40 |
office815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分享..
很清楚的讲解.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12 15: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0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