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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氓小心自己成流氓 安博士、奇虎被判侵權
反流氓小心自己成流氓 安博士、奇虎被判侵權
殺毒軟件廠商的反流氓軟件行為被法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折射出當下反流氓軟件行動的一種病態行為。在熱熱鬧鬧的反流氓軟件運動的背后,隱藏著巨大的商業利益。
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對雅虎起訴安博士軟件一案進行了判決。法院最終認定,被告安博士軟件將雅虎上網助手列為間諜軟件的行為屬於不正當商業競爭,並且要求安博士在其網站上連續24小時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2006年7月24日,雅虎中國旗下3721一紙訴狀將安博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被告研發的軟件將原告研發的“上網助手”產品錯誤地認定為間諜軟件的行為,嚴重損害了3721的名譽和其他合法權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最終判定安博士公司在其網站上設置“間諜軟件免費檢查”服務,但卻未明確証明所檢查的上網助手軟件“竊取用戶商業秘密”等間諜行為,因此屬於侵權。
這是繼奇虎敗訴之后又一起被法院判決為不正當商業競爭的反流氓軟件案件。兩起案件中,殺毒軟件廠商的反流氓軟件行為都被法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業內人士表示,這兩起案件折射出當下反流氓軟件行動的一種病態行為,並將其背后的商業利益驅動暴露無遺。
“反”間諜軟件行為應有度
“維護用戶權益,促進互聯網健康發展”是反流氓軟件運動的口號,也是贏得公眾支持聲音的關鍵。然而隨著運動的持續深入,由一些殺毒廠商發起的反流氓軟件運動卻開始漸漸變了味。在一些軟件廠家看來,似乎隻要是打著反流氓軟件旗號,不論進行何種行為都是正義的。於是網絡上,流氓帽子亂扣,流氓標簽亂貼,頗有一副“我反流氓,誰敢惹我”的架勢。就在法院判決奇虎不正當競爭后,奇虎不僅將敗訴歸咎於法律不健全,曲解法院判決,而且自稱為受害者,贏得了不少支持者和同情者。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反流氓軟件運動現在已經發展到了混亂的境地。
法律界人士認為,無論是“間諜軟件”還是“流氓軟件”,它的判定應當按照法定的程序,經由相關法律部門認定,不能任由一方商業廠商亂貼標簽,擔當執法者。否則,有失公允不說,最終還會混淆視聽,導致市場混亂。事實上,一旦反流氓軟件行為過了“界”,出了“軌”,自己也就變成了“流氓”。
不正當競爭踐踏商業道德底線
所謂不正當競爭是指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此有著明確的規定。北京市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軍指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是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的基本保証,企業法人在市場競爭中應遵守誠實守信原則,不得採用詆毀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手段謀取市場競爭優勢。“而在兩起案件中,奇虎、安博士的行為明顯違背了這一法律精神”。
反流氓軟件運動開展以來,其中的潛規則以及各種內幕常常被曝:炒熱流氓軟件話題,給國內知名的互聯網廠商扣上流氓的帽子,吸引網民眼球,令產品迅速知名,這成為一些殺毒廠商快速推廣新版軟件的銷售方式。前段時間,民間組織反流氓軟件聯盟變身為公司,短時間內奇虎360安全衛士下載量便躥升至1000多萬……這些熱鬧的反流氓軟件運動的背后,隱藏著巨大的商業算盤,已經是毋庸置疑。
不正當競爭已經踐踏了商業道德底線,其危害性也顯而易見,它不僅破壞了互聯網的良性發展,對廣大網民而言也是不公平的。研究網絡安全方面的專家表示,法院的兩次判決已經讓這場反流氓軟件運動的真實意圖昭然天下,這種打著維護用戶利益旗號,實則違背商業道德、損害網民權益的行為,應當得到有力地打擊和限制。
《市場報》 ( 2007-01-10 第0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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