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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刑法該如何鋪陳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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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742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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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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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這題刑法該如何鋪陳比較好??
甲下毒殺乙,劑量不足,乙未死,乙痛苦不堪,甲於心不忍,將乙送醫,乙死於醫師處置不當,試評價甲。
我切成3大段
1.障礙未遂
2.因果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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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2-10 11:39 |
lawman0099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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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評價甲的部分,那麼你的鋪陳如果是可以抓到重點論述的話,應該是夠了。
但是我可能會再論述醫生業務過失的部分是否造成甲的評價因果關係。
因為我認為你所論述的應該是一般考生都已經會論述到的部分,但是要考上的話,就應當再考慮是否有其他可以提高自己分數的地方。
多了這些的考量的話,相信評分老師應當也會不吝於給你多一點的分數。而這多出來的幾分,或許就是你贏別人的地方了。
最後如果你的時間及考卷可以許可的話,我覺得這種題目是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的。不妨就甲主觀及客觀上是否可以加以評價,如果寫的好的話,或許又會有多一點點的分數。
以上拙見,僅供參考。
緣聚緣滅,人生似雲!
事緩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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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02-16 21:29 |
kuanying108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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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題我剛好也有練習
我的解法是:
1.障礙未遂或不能未遂?
(1)障礙未遂(依印象理論審著手)--->非中止犯(結果致始不生;行為與結果不可能有因果)---->準中止成立!
(無因果但行為人真摯努力)--->醫生致死行為與行為人無關
(2)不能未遂(依形式客觀審著手)---->雖殺人不能但成立傷害既遂!
拙見以為本題甲的下毒行為因藥量不足自始不可能發生乙死亡結果,但甲有真摯努力防果行為;所以甲成立準中止犯~乙死亡結果建立在甲使其受傷而送醫後遭醫生誤診情形上;也不能歸責給甲~或直接用修正的條件論排除而不討論到客觀歸責~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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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07-09-09 0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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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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