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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学习)大家一起来集思广义背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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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jqswv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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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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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学习)大家一起来集思广义背法条
此构想基于某位大大po出来的民刑法及诉讼法法条的背法,然后我又更深入的到那个网站,发现该站的站长就是用这种方法搜集出来,但因为他的背法是跟着条数背,对于申论比较有帮助,但选择可能就还好,这里很多人都是考司五的吧?所以我打算以选择为主轴(当然申论题考生的背法也是ok的啦,没有限定)
与其一昧的依赖高人们的资助,自己若也能举手之劳尽一分力不也很好吗?
我的想法很简单,首先就民刑诉为样本,因为诉讼法很难大家都记不住而且快考试了所以先用那个试,因为背法条不可能单纯的死背死背又死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方法,所以各位网友们,举凡是你认为你好背的,不要管适不适合别人,也不用理会自己的背法是不是很冷很北七,其实越无厘头的越好记,若你有心贡献,就po出来吧,哪怕是一条两条都可以
大家都知道学习有三个层次,分别是个人、团队、组织,目前版上很多考生都是停留在个人学习,有资料自己收,然后自己读,再有突破就问问题吧,但是我今天po出这篇,其实也有点想作个实验啦,透过团队学习的方式,以真诚的对话,分享自己的学习精验,并打破防卫心态,而不要老想着这样会帮助敌人矮化了自己
其实可以不用担心,因为透过分享你同样可以学到很多,如果这个构想能广为实现的话,因为不仅仅是你付出,别人同样也跟着付出
你可以藉此改善你的心智模式,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事情,经由别人不一样的背法(有可能是从更正确的理论去切,也有可能用搞笑的方式帮助你记忆)
如果可以的话,甚此还可以升格到组织学习,亦即所谓学习综效,集思广义的结果势必是一加一大于二,我想在接受版上那么多无私奉献的帅哥小姐们的资料,现在也该是我们回馈的时后了
我先po我的,因为等下要去上课,所以可能只有几条,等晚上回来我再补好了,先当作范例吧
如民诉的
§5和§7,和§8不同的是,凡是有人的就是船藉所在地,没有人的就是船舶所在地,要是记不起来,就想说人都有住藉这样就对了
§15因为侵权「行为」,所以法条上写的是「行为」地不是结果地
§23,和刑诉指定管辖比较,民诉的§23Ⅰ第一款就等于刑诉的移转管辖,第二款则是指定的地域不明确那块
§24的合意,书面只是文书范围的一种
§32,我是这样记的,法官的法和亲等的八很像,所以法官回避就是八血五姻,如果五记不太记起来话就念八五八五,一般都是直接考血亲比较多啦
因为时间的关系所以就先po一点点,大家知道我的意思吧,不要因为我po过第几条就想说别人po过了就不po了,没有这回事,因为是集思广义,我的方法不一定适合各位,但若是只要有一个人能因为我这个方法而记在心理,我想我就成功了,考国考那么久大家应该都很相信运这种东西,运气是透过付出而反馈的,这不是辖说,就科学的角度,你长期浸泡在这个圈圈,每天接触,大脑的特点就是过目不忘,是的,我没说错,你想不起来的都是因为你的记忆被压缩而不是被删除,而你想起来的就是你触碰到解压缩的机制,当你在长期不断的进行解压的动作,很快的它就会变成你的智能记忆,化作意识底下的东西,很多的「猜运」其实都是你大脑中的程式无意间受到触发而开启你所要的资料,而你根本没有意识到所以就猜对了,运气是一种实力,所以我发起了这份构想
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啦,有可能这篇就直接下沉冷掉了,但我还是试试看,又假如大家都很捧场,有关于条文整理的部分我还没想到,因为我要出门了= =,细节部分请版主或其他热心的大大提供一点意见吧
这是我早上吃早餐突然想到的,噗。晚上回来我会继续po,记住,不用在意自己背的方法受不受欢迎、好不好笑,就算是正统靠理论切的你一样po上来没关系,没有什么废不废话的,版上那么多人说不定就有人刚好没想到这条又或者压根儿就忘记了,我诚心希望能引起回响,在此先谢谢各位的合作
p.s.如果在学习的途中发现别人的观念有错欢迎提出纠正,这也是团队学习最有价值的地方之一,谢谢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很有搞头 不过这需要几个高手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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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09 08:01 |
fenris
级别:
帐号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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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那念起来不就是【巴我巴我】吗?
法官不回避,就会挨巴掌,好样的。
大江东去 西去长安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艳 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 剑气冲霄 在云间射雕 愧煞英豪 在小桥楼头杨柳树下斜倚 但见满楼红袖招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 肝胆相照 问此人是谁 天下第一侠少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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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7-09 08:14 |
dnjqswvom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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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限定高手啊,就看各位背法条时是用什么逻辑背的然后就po上去分享一下
不过还是冷掉了........真的是需要号召力够的魅力型网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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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09 21:52 |
雨过天晴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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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时间点不太对吧
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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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7-16 23:05 |
jackzone1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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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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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16 23:09 |
chuyinglao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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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点真点有点不佳!呵!个人看法啦!
我倒是觉得一边练习写考古题,(约一份25题~50的那种)
经过思考后写考古题,然后改完后,再去翻法条,还蛮自然而然就把法条记起来了耶!
(虽然要花较多的时间,但是比较考不倒哦!)
尤其是司五的考试,不像司四或是司三需要全部记起来,
概念的理解,加上个常错的部分,就会记起来了!
与其去想一卡车的花招,不如实实在在的每一条都记关键字。
会来得要好的多哦!
毕竟选择的考题,要的是广而不是深啰!
个人建议,仅供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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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
2007-07-17 21:51 |
雨过天晴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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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上面的看法
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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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7-20 19:26 |
lovelydebbie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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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善心人士整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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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1-04 09:23 |
MyChat 数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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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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