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359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88212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公务员法疑问
想请问,政风考试里有一科叫,公务员法,这所包括的有哪些范围?
除了公务员服务,任用、惩戒之外,到底还有那些呢?
请知道的大大,解答一下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09 09:09 |
merc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公务员法包罗万象没啥诀窍就是背多分
你可以参考郭如意编着公务员法就知有那些啦!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09 10:23 |
airflash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4 鲜花 x3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近几年的考题
并非如阁下所言背多分
呵呵.....
如果真的只有背法条的话
分数绝对不理想.....


天秤之两端,太极之黑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09 10:29 |
merc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上的大大不管读啥背是最基本的
法条要加自己的思维理则去铺层,当
然不是依题将法条写出,只写法条当
然分数不高
背是加深印象了解法条意义使自己
能融汇贯通于考试时增加内容让典
委知道我是有准备好才来考试的!
(我非法律本科系,只是一介法律门外汉,
回归基本,脚踏实地,没本事,守规矩)
如果大大有见解小弟虚心接受!请赐教!


献花 x2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09 11:24 |
blue3365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没有钱去补习
一直背法条也不懂它的意思
看来状况不乐观啦 表情


调养怒中气~提防顺口言~留心忙里错~爱惜有时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09 17:17 |
阿晟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过去的公务员法,确实是法条背熟大概分数就不会太差!

但近年来公务员法的主题,除了法条的记忆外,也把触角延伸到任用、服务、惩戒三个主要公务员法的子法及相关办法,例如:机要人员进用办法!

除此之外,比较式的考点也常出,例如惩戒和惩处的异同(考古题),以及对于公务人员服从命令的比较(亦是考古题)等等!

当然啰!大法官的释字也成为了主要的考点!

所以在准备公务员法这一科时,不能光背那三个主要的法条,相关的子法、办法及大法官释字也要尽可能的去熟悉!这一科已经不是背法条就能考好的科目,重要的是脑筋要够清楚!能够把范围念广!

如果您没有钱补习,那志X郭如意编着的那一本「公务员法」写得还不错,您可以参考看看喔表情


暇满人身宝,难得而易失,已得应善修,莫令空无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东森宽频 | Posted:2007-08-09 17:48 |
rain2064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考选部公布出来的不是只有任用.服务.惩戒这3样法吗?除了这些之外还要读哪些相关的法条吗?如果是考选择题.应该要注意哪些呢? 表情


滴水穿石不是因为力~而是它不舍昼夜!!^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09 21:45 |
h88212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今年地方五等新增设的政风科,对于公务员法,仍然很模糊不清,看来除了公布的三个主要条文,其他的部份,大家要比猜猜看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13 20:41 |
青草茶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副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10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高考三级与地方特考三等
六、公务员法(包括任用、服务与惩戒)

普考与地方特考四等
四、公务员法(包括任用、服务与惩戒)概要

地方特考五等
※四、公务员法(包括任用、服务与惩戒)大意


都是规定:包括任用、服务与惩戒
没有说 只含任用、服务与惩戒

请不要误解 表情



天空中有许多星星,
还有那黑暗的部份,
为了使星星闪亮而存在的黑暗,
我想我就是那种人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8-17 17:22 |
万年考生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公务员法范围很广,不是只有考任用法、服务法、惩戒法,真的要特别小心!!
去年地方政府特考就考了「公务人员协会法」、「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草案)」即是最佳证明。
这科范围真的很大,而且愈考愈活(可参考今年高考考题),请特别留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18 11:47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18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