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9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ule3200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iPhone綁約 軟體全破解~哇 大家有何看法吶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日報導,若干匿名的軟體研發商聲稱,他們近期就會銷售一種程式,供iPhone 主人使用全球各地的手機系統,不必只與AT&T連接。

蘋果公司兩個月前推出的iPhone,限定前兩年只能與AT&T綁約。洛杉磯軟體顧問舒爾特示範這款軟體,他以T-Mobile 的SIM卡取代AT&T的SIM卡後,新軟體似乎可使用T-Mobile系統。舒爾特表示:「軟體完全遭入侵。不必開蓋子也不用拆解。」他只用兩分鐘就破解iPhone軟體。

前述軟體研發商說,只要線上付費與客服系統就緒,他們就會開始銷售這種尚未定價的軟體。他們最近架設一個名為iPhoneSIMfree.com的網站,然而相關訊息不多,網友也不知如何直接購買這種軟體。

轉貼來源:奇摩新聞
心得感想:
表情
覺得 破解他人軟體
是件值得鼓勵的事嗎
於法律上面沒問題嗎


[ 此文章被yule3200在2007-09-03 17:3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2 11:23 |
kcv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叫聰明反被聰明誤,誰叫 iPhone 自己為很聰明

結果現在就等著掛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2 12:03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搞不好自己人破的,配合炒作再增加自家銷售量.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02 14:32 |
銀狐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頭銜: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0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個年輕人很利害

!! 要像他學習 表情 表情


慈光之塔展驚嘆,殺戮碎島開救贖,
詩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獄現異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3 18:34 |
dreamshingo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一個軟體 完全只圖於私利 該軟體是健全的嗎?


還人心願 還己心願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03 23:41 |
oven425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一山還有一山高
商業機密竟然這樣就化為烏有了


我的部落格
在 涅 貴 不 緇 , 曖 曖 內 含 光 。
柔 弱 生 之 徒 , 老 氏 誡 剛 強 。
行 行 鄙 夫 介 , 悠 悠 故 難 量 。
行 之 苟 有 恆 , 久 久 自 芬 芳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4 08: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04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