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91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idozsi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今天早上去高捷面試
今天早上去高捷面試。

面試日期沒按成績先後,只有分四天交錯,原先還以為按成績依序面試,我猜錯了。

到中安路一號門口,先到警衛室,有名單,告知姓名經核對後即可自行到面試會議室。

人資人員會唱名一個一個繳交資料,再帶到口試地點,今天早上有兩批,我們是先面試完後再寫心理測驗,另一批是在我們面試時寫心理測驗,等我們面試後換他們面試。

面試是一個人進去。

等心理測驗時與人資小聊,有提到:

高捷有三個廠,岡山、小港、大寮。

列車駕駛是一人一車沒有隨車人員,高捷走地下不像北捷走高架,開車時眼前是車前燈及無止盡的隧道,到站才有明亮的燈火。

高捷有月台門而北捷沒,所以報導中北捷有人擲石頭或異物甚至跳車自殺的事不容易發生。

祝大家順利考取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霞客) | 理由: 感謝熱心分享~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27 14:42 |
midozsi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公職王網站,還看到員級電機工程沒達到筆試成績但仍接到面試通知,
不知道是只有這個類別有這樣的情況,
還是??
只是感覺上怪怪的,
簡章上電機工程預計錄取4名,預計面試名額12名,難道這12個之中有很多人放棄?
像我是考員級駕駛一般組, 預計錄取28名,預計面試名額84名,
據那天人資講,報考這組人數高達4千多人,能夠擠到面試就不簡單了,至少要打敗4000人以上…
再來的台電及郵局,明年的高普考,又得跟多少人擠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0-04 12:08 |
s28923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是9/28面試的
原來不是照成績哦
我是列車駕駛的 面試編號是47
以為那應該是分數滿差的,機會應該滿低的
當初報名時把列車駕駛這行字當作沒看見,以為不是真的要開車
直到看到yahoo知識才知是真的要開車
我是女生,所以對列車駕駛其實沒太大興趣
所以面試都沒準備,結果考官問的問題都不會回答  表情
我想穩不上的,就沒去體檢沒交體檢報告了
要將近兩仟元的體檢真的很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4 13:41 |
midozsir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高捷他們自己也說很多新進人員是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離,
條件較優的,若有別的選擇,幾乎不戀棧,
也有進去幾天或月餘之後評估不符理想而say bye-bye。

s289232大大妳面試編號是47,是列車駕駛一般組的嗎?那妳分數應有100分以上,筆試排名47,算是中段班。金訓院有要招考,看妳要不要考考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0-05 09:11 |
新兵衛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詢問"站務員"的面試內容大概是哪些呢?
過幾天要去面試耶...
前幾天接到電話嚇一跳...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告知一下好嗎?
在此先謝過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1-04 15: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