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eyond1024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 曹丕交代身后事
[转贴]

尽管许多人对曹丕印象不好,他刻薄,他奸诈,他不会打仗,他缺乏雄才大略。但从他的一些诏令看来,这人颇有意思,也有不少可取的地方。其一就是对「薄葬」的倡导。

  早在曹操当魏王时,就曾下达指令说:「古时候埋葬必定选择贫瘠的土地。我要求规画西门豹祠西边的高原作为我的陵园,利用地形的自然高度作为墓基。墓穴上面不堆土,不种树。」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35岁,选定首阳山东面的地域为陵园,并且预留遗嘱,交代不可泄露他的埋葬地点,不要采取厚葬的形式。他把具体作法,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比曹操的指示更深入,更完整。

  根据这份诏书,曹丕为他的身后事订定了一切从简的最高原则。「葬于山林,则合乎山林」、「寿陵因山为体」。──埋葬在山林,就和山林合为一体;墓穴利用自然的山形构成。比如:

  1不封树:在墓穴上面垒土成堆叫「封」,在封上及周围种树,叫「树」。
  2不立寝殿:不在旁边修祭祀的祠堂。(陵园里放置死者生前用品以供祭祀的殿堂,叫做寝殿。)
  3不造园邑:不在陵墓周围建造高墙围起来的园林。
  4不通神道:不在前方建筑两旁立着石人和石兽的大道。

  曹丕把身后事交代得钜细靡遗,对于墓穴如何不被发现、不遭破坏,都有完整规画。地上掩饰完毕,地下也不忘掩护,譬如说:墓穴不要放置防潮的芦苇、炭灰;不要收藏金、银、铜、铁制成的殉葬用品,一律改用陶器殉葬;遗体口里所含的东西,不要用珍珠玉器;遗体不要穿金缕玉衣。

  以上身后事的交代事项,主要目的,是在未来改朝换代时没有人知道他埋在哪里,他选择首阳山东面区域为墓地所在,不是因为那里是龙穴,刚好相反,当地是不能耕种的荒山,不会被注意,不会被挖掘。

  在他的认知里,「葬」,就是「藏」,藏起来不让人家发现。

  为什么怕人家发现?曹丕自有一套逻辑,他说:「从古到今,没有国家不灭亡,没有陵墓不被挖掘。」

  这话是有根据的。曹丕说,汉末天下动乱以来,汉朝皇室的各个陵墓都被挖掘,棺木里先皇先帝的金缕玉衣被盗走,有的尸骨被一把火烧了,这样好比死后又遭受一次痛苦。会有这种下场,就缘于厚葬,在墓穴上头又堆土又种树,分明指示盗墓者:「我在这里。」

  尽管曹丕要求薄葬,和庄子哲学无关,和墨家理念无涉,其至不脱实用价值、利益考量,但他不愧为一代文学大师,透过文字说理,旁征博引,且以皇帝诏书的位阶,以诅咒的口吻,把厚葬说得如此不堪,影响世人对厚葬的崇尚观念,这点真要给他掌声。

  秦汉以来盛行厚葬。

  西汉的杨王孙,不但反对厚葬,甚至身体力行,生前即交代儿子,他死后要裸葬。杨王孙死时,用布袋装尸体,入土七尺,布袋拿掉,直接覆土,连棺木都不用。(岂只不必厚葬,连薄葬都省了。直接尘归尘,土归土,回归大地。)

  杨王孙显然得到庄子「以天地为棺椁」的真传(《庄子.列御寇篇》)。可惜杨王孙大声疾呼兼亲自示范,但不起效用。厚葬依然盛行。(《汉书.杨王孙传》)

  魏晋时期,薄葬之风兴起,厚葬的传统逐渐退位。大开风气的就是三国的曹魏。魏国统治地区盛行薄葬,不像吴、蜀,仍以厚葬为主。

  薄葬之风从曹魏延续到晋朝。尽管厚葬的风气并未从中国这大片土地消逝,但也更显得曹家父子提倡薄葬的可贵。当然,薄葬盛行的原因,不会单单因为曹丕的几句话和丧事处理。有些社会条件不得不考虑。例如魏晋时期经济残破,想花大钱厚葬也有心无力。皇权衰落,门阀世族权力膨胀,盗墓事件频传,佛、道的宗教思想流行,都冲击到儒家传统的厚葬。但曹氏父子的倡导,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曹丕比起曹操更进步的观念,他在诏令中明白表示,后妃死去,如果生前并未跟着封王的儿子到封地去的,就葬在这片陵园的溪涧西边。也就是说,不必硬性规定葬在一块。曹丕说得好:「如果魂魄有灵,就没有到不了的地方。」进一步说,假如人死后没什么灵魂,葬在一起又如何?假如人死后真有灵魂,灵魂自己会飘行,和生前所爱在一起。

  曹丕对安葬的思考完整,自知和一般人的观念不同,因此在文字中不断举出古代的例子,强化论点。最后不惜以诅咒的魔力,警告臣子,不要自以为好心,把他厚葬,破坏他的良法美意。因为「如果以后违反今天这道诏书,随便更改内容,建造陵墓,实施厚葬,等于让我在地下的尸体遭到残害,如果这样,臣僚、儿子就背弃了死去的君王、父亲,不忠不孝,死者若有知觉,将不保佑你们。」

  好凶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7 01: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44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