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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台湾] 自宅从事副业 适用优惠地价税
【经济日报╱记者吴碧娥/台北报导】 2007.11.05 04:30 am

地价税本月1日起已经开征,除了单纯自家居住用的住宅可适用千分之二的优惠税率之外;部分非居住使用、或是用来从事家庭理发等小型家庭副业的住宅,一样可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缴纳地价税。

纳税人应该要详细检视土地的使用情形,想办法符合优惠税率的条件,达到节税的目的。

台北市税捐处指出,一般常见利用自用住宅从事家庭理发、烫发、美容、洋裁、花艺等家庭手工艺副业,只要这些副业都是不用办理营业登记的行业,虽然有营业行为,但营业处所仍可视为自用住宅,依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缴交地价税。

如果是无偿提供部分房地给村里长当办公室,确实没有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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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05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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