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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ss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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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宠物与人类(车祸问题)赔偿问题
事件 发生..
一直到现在快一个月了 我家的狗 哈士奇 被家人载去买东西 下车在路上逛街 被一台急着过马路的哈垒机车 给撞死了
对方受伤 当天我就跟家人去医院探望 算小伤 却一直说想住院 最后是医生不肯 才被赶去医院的 当时还没想那么多就说
人没事就好 要住院也行 健康就好 却才知道 这才是一个开始...

隔天 我联络认识朋友 去牵他们的机车去修 朋友说 机车很好 调一调就可以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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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2-01 17:16 |
akole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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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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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
社会一但失去了道德思想,光靠最后的法律当作手段,试想以后该如何去面对呢?

回归本题
我只能说对方想太多了,说告就告的赢吗?
光律师费就比伍千元还多,你认为他会花这笔钱去告吗?
好,他花了去告了,你认为法官闲闲的,去审理这样的案件吗?
说这么多,明示暗示你,他不可能提告

但你可以开始准备,买狗的购买证明,事发经过的人证,抽空去警察局备个案
准备告他毁损罪,狗并非人命,所以只能以物代替。
另外列张单子,比如说狗的丧葬费,伙食费,养育费阿等等的(这你了吧)。
现在很多假车祸真诈财,所以不用怕,出车祸即使理亏,找条伯伯来就对了。

他告你顶多民事赔偿,你告他是刑事,了解了吗?

我是坏人^_^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题外话)
别人可能有别的意见,但我是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表情 表情 表情 要幸福喔~~~~~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
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2-01 17:50 |
fitss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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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喔!
  我明白 你的意思 当初也想一切就和解了事 对方太过份了 才会这样...
狗狗 养那么多年 即时不值 却是有放感情 在它身上..

  对方骂人的事 有去备案了 当初做车祸笔录时 对方先做 说是我家狗狗 冲去撞他的 他慢慢骑 看到就来不及了..
听到更是火大 慢慢骑 狗会当场死掉?? 慢慢骑 你的哈垒会转个数十圈 脸皮厚得不像样..

法律 我不懂 请教各位了 也谢谢大家的帮忙 现在 我们可能不会和解了 就让对方告吧!我觉得 我该做得者了
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 要求太过份 结果就是如此吧!

最后 还是 谢谢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2-02 10:56 |
wasabi 手机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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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损好像不罚过失吧*如果没念错书的话 表情 )??毕竟他不是故意撞(毁损)你的狗(物)....顶多只能打民事去求偿吧....
不过建议把机车损坏的部分拍照吧..毕竟法院那种地方书面会比言语来的有用 表情

个人浅见~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12-26 00:18 |
symble12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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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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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浅见....还是和解比较省事一点...
基本上法院是不告不理.....告即应理.....
没有所谓法官不理的事情.....
但跑法院真的是蛮累人的...
还要举证..诉讼攻防...
花时间还不见能赢官司
所以还是两造双方好好谈
诉讼还是最后手段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2-03 22:46 |
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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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重点是机车撞到狗的情形为何吧!
如果是他违反交通规则,撞到狗的,是可以向他请求民事赔偿。
但如果是小狗下车,自行乱逛,机车闪避不及撞上而使驾驶受伤,就会有民法第190条的动物占有人的侵权行为责任。
而损害赔偿的范围包含所受损失(医药费、修理费)及所失利益(如不能工作而原可取得之工资) 表情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2-14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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