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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欠房贷 首次纳入协商
联合晚报╱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2008.04.04 03:16 pm


银行为保房子 协商空间比卡债大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将在4月11日上路,大量债务人将与银行展开「前置协商」,其中房贷债务人将是首次纳入协商对象,缴不起房贷的债务人虽然不多,但是金额大,行库负责债务协商主管表示,各银行为了降低损失,倾向尽量协商保住房子,因此「协商空间比卡债大」,房贷户若有困难,最好直接与银行协商利率、还款期间,非万不得已,不要走到更生清算一途。

民国95年的双卡风暴时,虽有22万名卡债族与银行协商,但是当时仅限「无担保放款」,因此房贷户被排除在协商之外。4月11日新上路的「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则是将所有债务纳入,房贷户成为新增协商对象,到底银行对房贷债务人可能提供什么条件?房贷债务如何处理较有利,对银行及房贷户都是一个考验。

行库主管表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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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贷款精算师在2008-04-06 16: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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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4 1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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