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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111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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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概念一问~~~请帮帮我!
题目:甲兄有房屋一栋,临出国前将房屋交由乙弟保管,未料乙弟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出租给不知情的丙,
乙丙间成立租赁契约,乙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丙,丙亦将5万元押金交付给乙。


疑问一、请问承租人与出租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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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monica1118在2008-06-26 23:21重新编辑 ]


Monica 莫妮卡 ︿(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6-22 22:54 |
a-t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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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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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可对乙主张民法349、35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184后段?...不解,可否说明一下...我觉得是184前段
民法179...请求返还租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7-03 09:35 |
monica111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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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大大~
很感谢您愿意拨冗回答,针对您的回答小妹尚有不解...
1.疑问一、请问承租人与出租人成立租赁契约,想请问租赁成立几个法律行为?.....一个债权行为(租赁契约)&一个物权行为(承租人交付租金),而承租人事实占有该房屋?

2.丙可对乙主张民法349、35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这是不是只针对买卖契约而言可主张权利瑕疵担保,租赁契约也可以主张349、353吗?

大大您说的~184I后段是针对纯属经济上损失,184前段保护权利 后段保护利益(纯粹经济上损失)

感恩唷 表情


Monica 莫妮卡 ︿(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7-03 23:38 |
panda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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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乙的行为,因为它是以自己名义,所以不生无权代理,所要注意乃是无权处分,因为乙本非房屋所有人。
1.租赁成立几个法律行为?.....一个债权行为(租赁契约)&二个物权行为(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交付物,不动产应该是交付钥匙)我认为租赁是标准的双务契约,所以要有相对动作。而承租人事实占有该房屋,只是事实行为。

2.丙可对乙主张民法349、35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这是不是只针对买卖契约而言可主张权利瑕疵担保,租赁契约也可以主张349、353吗?既然乙是无权处分,你觉得租赁契约有效吗?既然无效,有瑕疵担保的问题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8-13 18:07 |
pop_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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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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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哪里的民法作业
一个多月前的
就不再提供拙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8-14 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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